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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饭,其他人去灿阳湖洗澡,张大则带着沈知去灿阳山采药。
虫虫得益于南荒大陆对植物过于友好的环境条件,南荒大陆的草木都长的极美,有的灵花还极尽妖艳。
而南荒人对这些中看不中用的妖艳货大都是无视的,没有需求时也不会去采摘。
这些草木在这里日复一日的这么自由自在的生长着盛放着,在一代代进化中好像也彻底释放了天性,都极尽所能的随心所欲的往美了长。
沈知每次看着这漫山的花草树木争相争奇斗艳,都仿佛置身仙境,心情格外美丽,连身心也轻松起来。
血浆果生长在一种像高粱苗的高大植株的根茎上,它的根茎距离地面很浅,只需扒开浅浅的一层土,就能看见它粗壮的根系,血浆果就长在它的根茎上,就像它根上的小红瘤子似的。
南荒人叫这种类似高粱苗的植株高杆子,它屁用没有,能有个名字还得益于它长得比周围的草都高,所以,能得个名字就很不错了。
高杆子虽多,可根上长血浆果的却不多。
今天比较幸运,才扒开第二颗根茎,就在它的根上发现了一粒血浆果。
张大仔凑近细看了看血浆果,又围着跟前的高杆子转了一圈,“没想到,这高杆子的根上竟然还长着这东西。”
“它娘的,它这是把好东西藏起来了啊!”
沈知:……她觉得高杆子多少有些冤枉,这真不叫藏,就这么浅浅的一层土,这叫藏?这些高杆子根就差带着血浆果破土而出了好嘛。
张大摸了摸沈知的脑袋,“这你都能发现,我家小七真是聪明又细心。”
张大突然就发觉,这个妹妹好像长大了,看看,会做健体丸,会找药草,还能发现埋在地里的东西,都懂这么多了,唔,孩子有脑子了呀。
找到血浆果沈知高兴,得了大哥的夸奖她也高兴,虽然这夸奖里听着有哄小孩的成分,可她还是高兴。
来这南荒大陆后,她头一次得大哥的夸奖,大哥也是除了楚楚外,头一个夸她的人。
沈知笑眯了眼,高兴的把血浆果收进手里的小筐筐里。
这个小筐筐是她用枯萎的细藤条编的,筐筐只有手掌大小,拿在手里既方便又不打眼。
张大见了这小筐筐又新奇的来回好一顿看,“小七身体不行,脑子还是好使的,我刚才果然没夸错,看这小筐子编的,真不错。
唔,这小筐子还轻,拿着也不费事。
真不错。”
“就是太小了,盛不了多少东西。”
看着沈知的小胳膊小手,张大瞬间觉得自己明了了,这孩子估计也就有力气弄这么大的了。
不过没关系,这不是有他在吗。
“回头你告诉我怎么编的,我给你编几个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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