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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小安的住小安的,还不给小安花钱吗?
怎么会有你这么糟糕的男人?
晏启离:“……”
军中到了每月发月俸的日子,城中从街头摆到街尾的小摊,顾客总是比平日多一些。
平日里看着不解风情,只知道打打杀杀的糙汉子们,在有钱后,有的也去挑一两样首饰。
和着月俸一起,托人带回老家给妻子,或者是……
此生都不可能再见一面的心上人。
手下兵将如此,北疆王也不是只会花胆小鬼钱的吝啬男人。
店内饰品种类很多,男款女款皆有,女士用品更多。
等店员包装的时间,安景趴在玻璃展柜上随意扫视,琳琅满目的银制品,在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芒。
很闪。
正看着呢,晏启离的声音冷不丁响起:
“喜欢什么,我给你买。”
安景闻言指着自己鼻子:“你给我买?”
不等晏启离回答,深谙推销学的店员十分上道,立马道:
“两位还要看些其他的吗?我们家的男款也非常多,不管是送人还是两位自戴,都很不错的。”
说话的同时,店员拿出了安景趴着的展柜下的几款男式镯子和戒指:
“有喜欢的可以试戴。”
这家店只是安曲老城区一家不起眼的银饰店。
不是什么连锁大品牌,没有国际知名的珠宝设计师坐镇。
没有品牌溢价和高昂的设计费手工费,这家店最贵的东西,也不过五位数。
要是被有心人拍下,外界知道身价过亿的晏总,第一次正正经经送人礼物,就送的是这些‘廉价’的银饰,还不知道会编纂出什么新闻消息。
但晏总本人就算知道了,也不会觉得有什么的。
送礼不是越贵越花哨越好。
喜欢就行。
怀着两分的情意送出价值百万的珠宝,两分情也不会多添一分。
安景没想过让晏启离送自己东西,摆手拒绝:“不用,不用。”
晏启离注意到安景摆手时,眼睛在某款手镯上多看了两眼,便让店员取出来试。
拒绝也没用。
强势的活阎罗,送人礼物都这么不讲理。
安景看中的手镯很细,没有繁复的花纹,莫比乌斯环的小素圈,线条流畅,整只手镯只有不到13g。
安景从来不戴任何饰品,也没有尝试新事物的想法——
他一个普通男人,戴个银闪闪的手镯,看着多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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