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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斯看着里面撒欢的身影,看了半天,都没看到那只兔子在哪儿。
直到棉花糖跑过来,林斯才终于看见,一只雪白的幼兔正趴在棉花糖的背上,耳朵还随着棉花糖的动作晃动着。
“慢一点,”
林斯摸了摸棉花糖的头,“别把你朋友甩下去。”
他将狗项圈套到棉花糖脖子上,开始和沈喻时一起在学校外围转悠。
棉花糖很亲人,不仅不吵不闹,而且特别喜欢别人摸它,一路上,两人停了好几次,等着棉花糖和路人玩耍,然后依依不舍地告别。
这条商业街上好多店主都认识棉花糖,一看到它,就招呼它过去,给它点吃的,或者陪它玩一会儿。
“棉花糖过来,”
一位精灵阿姨向棉花糖招手,手里还有一个小碗,里面装着狗粮,“玩累了吧?来吃点东西。”
棉花糖屁颠屁颠地拖着林斯过去了。
“走慢一点,”
林斯看着棉花糖背上一晃一晃的幼兔,有点无奈,“没有不让你去。”
他也没想到,就这么半个月的功夫,棉花糖在人家那里连碗都有了。
“以后给它少喂点东西,”
林斯对沈喻时说,“它在外面还有食物来源。”
沈喻时严肃地点点头,表明不把棉花糖喂成猪的决心。
他们说话的功夫,棉花糖已经吃了起来,精灵阿姨看着它,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
“它特别可爱,”
阿姨忍不住跟他们分享起了自己对棉花糖的喜爱之情,“眼睛圆溜溜的,见人也不叫也不躲,还知道跟你撒娇。”
“确实可爱。”
沈喻时赞同地点头。
比起林斯,沈喻时照顾棉花糖要更加尽心尽力,他真的很喜欢这只黏人的萨摩耶,有事没事就来找它玩。
而对林斯来说,情况有些不一样。
他确实不讨厌棉花糖,甚至说还会经常性地纵容它,但如果说到喜爱之情,他也许会比沈喻时淡很多。
对他来说,喜爱上什么,是需要花时间的。
所以说,他其实不太能理解沈喻时为什么会对棉花糖这么上心。
不过既然沈喻时喜欢,那养着就养着,也不是什么大事。
那边棉花糖已经吃完了狗粮,正在和精灵阿姨玩,它向对方展示自己背上的小兔子,并如愿得到了精灵阿姨故作夸张的赞叹。
“好可爱的小兔子,”
精灵阿姨“哇”
了一声,“棉花糖好棒,还知道带着小兔子出来兜风。”
棉花糖如愿以偿听到了夸奖,更开心了,恨不得绕着对方转圈圈。
“好啦好啦,”
沈喻时看了一眼时间,蹲下来对着棉花糖说,“该回去了,明天再来玩。”
棉花糖默默看了一眼沈喻时,转了个方向,装作没看见对方。
沈喻时:“……”
出息了啊,都知道装看不见了。
“这样不乖哦,”
沈喻时拍拍手,“快过来,再不过来就要打你了。”
虽然是这么说,但沈喻时的脸上依旧带着笑意,而那些金色纹路如同狭窄的河流,在夕阳的照耀下波光粼粼,缓缓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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