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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永兴经历了一番争吵,激活了不少脑细胞,写下了很多东西。
这些东西,就是他未来的生活指南。
他是个被兴趣驱动的人,自认为找到了人生目的之后,准备立刻行动。
经过了一夜的沉淀,热血逐步降温,下一步是争分夺秒的赢在起跑线。
至于这个城市,以后有得是机会进行怀旧。
“离上课还有一个多月呢,你不会这么早就开始用功了吧!”
孙宇也已经穿戴整齐,准备与大部队一起结伴出门。
新生需要先参加军训而军训要一个月,离真正开始学习,再次拿起书本,还有很远的时间。
“不是跟上课有关的内容,是我自己想查些信息。”
这些同学,都是天之骄子,在高中时代,个个都是学校和家长眼里的高材生。
他们每个人都希望在新的环境里可以延续过去的辉煌。
所以在大一的时候,同学之间,尤其是男生之间,隐隐的竞争关系是大于友谊的。
“我们去三食堂吃饭,想要一起去的,找我们好了。”
周强也准备好了,几个人打了声招呼,就拎着饭盆,一起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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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永兴把牙具放下,开始找衣服换。
他翻了翻自己带来的衣服,实在是没什么选择。
最热的季节已经过去,天气逐渐的凉快了起来。
街上的人们,穿什么的都有。
这时候继续穿短衣短裤,已经有些冷了。
三十年前的学生时代,真的是十分艰苦。
每个人只有这么一张床!
什么其它设施都没有!
来工大报到的时候,随身带了两个箱子,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
由于冬季的衣服很占地方,每季轮换衣服,其实没有几套,连个t恤衫都没有。
这个箱子里最好的一件,是他父亲单位发的一套工作服!
蓝色的夹克倒是质量很好,但现在穿,显然是太热了。
衣物在箱子里都被压得皱皱巴巴,唯一比较挺实的,是一件淡蓝色“的确良“衬衫短袖。
这件衣服穿在身上,扎人的很。
胸前的两个小兜,使他觉得回到了小学时代。
成永兴对穿着并不是特别的在意,后世衣服都是老婆帮着挑选。
他自己做选择,倒是容易了许多,因为根本就没得选!
蓝色的长裤,脚上是一双灰色的球鞋。
这双鞋本来是白色的,时间和质量,使它变成了灰色。
这双球鞋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透气性不好。
基本上只要穿一天回来以后,鞋的味道就没法闻了。
穿上衣服后,成永兴拿起了枕边的小镜子一照,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大号的小学生。
配上年轻三十岁的娃娃脸和酒窝,绝对是是人见人爱!
别人的重生,都是又高又帅,到他这里,变成了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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