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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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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金城到海洲的距离相比,这段路程很近,可他只尝试过一次,见许曾谙过得好,他就没有勇气再面对一次。

后来毕业了,他留在宁市,旁边的海洲只有一桥之隔,他也从未去过一次。

很早以前他们规划未来,从来都是在海洲,有山有海有岛,有许曾谙和林西梓。

海洲对于林西梓而言,未曾踏入领土半步就已经成了伤心地。

如果宁歌不是海洲人,如果宁歌没有执意要订小岛上的风情民宿,世界那么大,他遇到许曾谙的几率又有多少。

就像在金城的第一面,许曾谙遇到的是他林西梓的几率又是多少?

林西梓曾经很骄傲于他们的相遇,在那之前他不信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小说里才这么写。

可当他看到那个茫然无措站在麦积山路十字路口的少年时,他平生第一次生出从未有过的感觉,他还特别中二地,强忍着不回头多看那人一眼的冲动,摆摆手对他说“金城到了”

林西梓嘴拙,他一直说不出那种感觉,只能转化成一遍遍喜欢和爱。

后来他在大学语文课上听老师讲张爱玲的《爱》,讲到那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他觉得对,就是那个感觉。

那是他在宁市的第二年,他有了再一次去找许曾谙的冲动,异常强烈,单纯的只想看一眼——那是他在千万人之中,在时间无涯的荒野中遇到的人,他想去找他。

可是林西梓到底没去,他去年去过,带着歉意和无尽的爱意,看到的是许曾谙和曾经帮他过自招的学长,许曾谙说,那是他的新男朋友。

想见许曾谙还是成了某种实现不了的执念,他到底没有去见,因为他怕。

哪怕他现在的身份只是许曾谙前男友中的一个,他还是怕,怕再见面,许曾谙身边又是别人。

他把许曾谙当“刚巧碰上的“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可许曾谙未必。

告白的话是林西梓说的,就在去金城草原的一天。

许曾谙高反了,吐到青胆汁,浑身乏力。

那天晚上许曾谙和他睡一个标间,却是在一张单人床上,他抱着许曾谙,哄怀里人睡觉的时候什么都一股脑说出来,包括那些喜欢的话。

他说得可肉麻了,说我喜欢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那天晚上月色很美,他透过柔和的月光能看到许曾谙被泪水粘黏的睫毛,不知道是高反太难受还是怎么了。

然后许曾谙说,我也喜欢你。

这就算在一起了。

然后第二天,他们就有了肌肤之亲,许曾谙还问他,为什么不做到最后。

怎么能第二天就做到最后呢,林西梓想,他们还有漫长的一生,不缺片刻的朝朝暮暮。

那是林西梓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他们走遍了金城的犄角旮旯,他们在金兰河上漂流,耳边是金城的歌。

他们还会放纵的亲吻,交颈和相拥,赤裸相拥的时候,他们的距离那么近,没有什么能把彼此分开。

可是就算再近,总会有距离和隔阂,甜蜜之后总会暴露问题,比如许曾谙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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