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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神灵附体(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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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黄昏本来准备的是一首说唱音乐,曲子是大学生自习寝室。

是基于自己的唱功不是那么扎实,歌喉不是那么美妙。

过于的有自知之明外现,就有点畏手畏脚。

可是,如果用这首曲子,就和整部牛的整体氛围不符合。

想想看,很古典很庄重的一部歌舞剧中来一段hiphop,味道未免有点古怪。

可是,黄昏的实力摆放在那里,乌鸦要在短期内变成黄鹂鸟,难度比凤凰涅槃小不了多少。

选了半天,黄昏终于选择了这首华仔的笨小孩。

他现在所扮演的就是一个笨小孩类型的野牛,莽撞地冲进山村,寻找爱人,寻找性伴侣。

在这么一个仙气氤氲的夜晚,野牛的荷尔蒙在飞。

这首歌曲难度非常小。

华仔当初转向歌坛发展时,唱歌水平其实比普通长期在ktv的麦霸强不了多少,当初选择的曲目都是通顺易唱,不需要考验喉咙。

这一点有点像刚刚在网络上写文的写手,技巧上的东西就不要多做考虑,先完整地写出一篇流水帐样式的东西,等写得多了,自然就好了。

华仔唱了十多年,终于越唱越好,后来所唱的每一首歌都十分好听且经典。

到后面的黑蝙蝠中队,乡愁,为爱瘦一次等歌曲更是黄昏的最爱。

实际上,他早期的歌都是易学易唱,好听的。

黄昏现在总算不跑调了,但音色不是很好。

只得扯着喉咙引亢高歌,这个年头,有的时候声音大就是真理。

他健美的身体闪烁着古铜色的阳光,头上的犄角勇猛而剽悍。

声音嘹亮高远,很有一种男子汉的豪迈。

间或少年的青涩和羞怯。

烟雾散开,风景移动。

几块油画画板上画着山村风光,顺着安装在舞台上的轨道飞快移动。

路转星移。

转眼,野牛黄昏来到村子之中。

天气有点热。

已经是夜里。

黄昏唱着唱着。

抬头一看,漫天都是巨大地星斗,亮得像整个天空都在向下俯冲。

汗水一颗颗从皮肤里渗透出来,在灯光下亮成一串。

掌声次第响起。

江市的观众和那些远道而来地白领们都是内敛而庄重地,还保持着基本的礼仪。

掌声也显得很是克制。

这让黄昏有点恼火。

一部戏如果不能先声夺人,若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将气氛推到**,不但自己心中不爽,只怕会给下面的演员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从而影响整个戏的进行。

播种下龙种,收获的必须是神灵。

就算收获不了神灵,妖魔也要放一个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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