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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我携带传染病,他们把我关在一个满是灰尘的仓库里,只给了我一条毯子。
你能想象吗?我发着高烧,在冰冷的地板上躺了一个多月。
当我回到伦敦的时候,第一个来看我的人,不是医生,而是一个来给我量尺寸,准备做棺材的殡仪员。
我走遍了世界各地的坟墓,但你看,我还活着!”
菲勒蒙激动地举起酒瓶,对着夜空大声喊道。
愤怒的海浪,仿佛被他的豪言壮语所感染,更加猛烈地拍打着船身。
“……区区美酒和北风,又怎能奈我何?”
菲勒蒙低声说道,语气中带着一丝自嘲。
不知何时,那位瘦削的年轻人,已经站在了他的身边,他扶了扶眼镜,尴尬地笑了笑。
“您难得回国一趟,要是刚下船就病倒了,那可就太遗憾了。”
“回国,是啊,我的伦敦。”
菲勒蒙长长地叹了口气,一股浓烈的酒气,从他的口中喷出,在空中形成一团白色的雾气。
或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或许是因为寒冷,菲勒蒙的鼻子,突然感到一阵酸楚。
“你呢?你的家乡在哪里?”
“伦敦。”
“啊,跟我一样,那真是个好地方。”
年轻人礼貌地笑了笑,没有在意菲勒蒙的醉话。
“圣诞节的时候,伦敦会更热闹。
今年,您终于可以在家乡过圣诞节了。”
“是啊,多亏了你。”
“不,我只是碰巧站在那里,所以才有机会为您效劳。”
“年轻人,不要太谦虚,过分的谦虚,就是骄傲。”
菲勒蒙原本想要忍住,但嘴角还是忍不住微微上扬。
他知道,年轻人说的是客套话,但他心中的感激,却是真真切切的。
这位谦逊的年轻人,名叫马库斯。
菲勒蒙从宇宙中坠落,被困在太平洋上,多亏了那些好心的水手,他才得以抵达好望角,并搭乘一艘英国商船,来到了纽约。
但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想要回到伦敦,谈何容易?如果不是那天在码头上遇到了马库斯,菲勒蒙或许还在新英格兰的街头流浪。
马库斯认出了菲勒蒙,他曾经在十年前的报纸上,看到过菲勒蒙的照片。
他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的积蓄,为菲勒蒙支付了回伦敦的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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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马库斯并非天生乐善好施,他之所以会帮助菲勒蒙,自然有他自己的目的。
但菲勒蒙并不在意,在他看来,马库斯的这点小心思,实在是微不足道。
“文章写得怎么样了?”
“这个嘛……”
马库斯尴尬地笑了笑,没有继续说下去。
“我理解你的心情,别着急,慢慢写,所有的名着,都是这样诞生的。”
“我会牢记您的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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