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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玉安已经习惯了他洁癖的行为,但他不知道,红色会勾起他终生难忘的回忆。
于辽不是一个怕见血的人,事实上,因为他的自愈能力,他已经对流血免疫了。
但有两次,那鲜艳的红色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一次是唐玉安手臂受伤,另外一次……是一切的开端。
时间回溯,当时的他又出色地完成了工作,本该得到的奖金却被上司克扣了下来。
已经下班了,他到处都找不到人,终于在酒吧后面的小巷里碰见了醉醺醺的上司。
喝的满脸通红,路都走不稳,啤酒肚差点撞在墙上。
如果没有紧急情况他便忍了,但那时宜心药业突然不再联系他,他的幻听幻视越来越严重,只能自己买些控制的药物。
他需要钱去治病,他需要这笔奖金。
他追了上去,问上司能不能把奖金发给他,问得低声下气,近乎哀求。
醉酒的上司忘了维持虚伪的假面,笑着拍拍他的脸:“于辽啊于辽,别痴心妄想往上爬了……看看你的样子,像不像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
他说,我今天心情好,要是你跪下给我磕头,兴许我会大发善心施舍你一点钱去买项圈。
于辽沉默了许久,然后不卑不亢地问,难道这钱不是本来就应该属于我吗?
上司拿他那猪蹄一般的油腻肉手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老子明天就要出差了,所以今天,我就给你上一课……我告诉你,人啊,最重要的就是认清自己的位置。”
他把于辽领子上的职员标志翻了出来,拽到他眼前:“看看,看清楚了没有,一级职员!
这意味着什么?当然是意味着我就是把你踩在脚下,你也要尽心尽力地给我擦鞋!”
面对这般羞辱性的言论,于辽只回了一句话:“可你对其他同事并不是这样,你是不是因为我有能力,怕我超过你,才一直针对我?”
上司瞪大了眼睛,不明白平日里任人宰割的于辽为什么突然换了一副面孔,还露出阴森森的表情盯着自己。
理智告诉他一个下属有什么好怕的,他应该直接冲上去揍他让他知道谁才是老大,但直觉告诉他这个时候应该赶紧跑,晚了就来不及了。
同一个场景,从不同的视角来看可以说是千差万别。
在于辽的眼中,两侧的墙壁上现出一张张扭曲的人脸,尖叫声重重叠叠,像在不停地震动。
“杀了他!
杀了他!
杀了他!
!”
连四周的空气似乎都开始叫嚣,挟裹着他往前走。
幻像幻听又出现了,但他这次并不想再控制。
他压抑得够久了,凭什么他就活该生活在泥潭里,被人一次次地打倒在地。
这次他不会不还手了,因为他拿了武器——
一把随身携带的水果刀。
于辽喜欢吃水果,单独吃或是做成水果冰淇凌都喜欢,所以几乎每天都把它装在兜里,小巧又实用。
当然,也足够锋利,锋利到上司甚至没有尖叫出声,血液就喷涌了出来。
上司捂着脖子在地上拼命扭动着,像一条肥胖的蛆虫。
于辽说,现在看看,是谁把谁踩在脚下?
上司用断断续续的声音求饶,说可以把钱退回来,他想要什么都可以帮忙……
于辽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了句抱歉,想切东西了。
于是他把他切开了,像切一颗西红柿,汁液流得到处都是。
结束之后,他用帕子擦干净他的手,站起身,抬头看向周围钢筋水泥的大厦。
尖叫声平息了,这里没有其他人,但他感觉到每一株植物,每一块地砖都在为自己欢呼,迎接终于崛起的新英雄。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是这座城市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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