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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部勇士都有猎杀凶兽的经验,虽然成年勇士有的还是新手,经验略有不足,但在壮年勇士的帮助下,倒也没受到什么大伤害。
黑色的夜给了兽类黑色的眼珠,但兽群却用它来掩映光明,捕杀猎物。
夜晚的兽群非常凶猛,所以这次对决十分惨烈。
战斗结束,一股刺鼻的血腥味,弥漫在麻部上空。
遍地的鲜血,残肢断腿到处都是,有的凶兽肚子被破开,里面的内脏流出来,都还能看到心脏跳动的样子。
公良来到猲狙王身边,收起短矛,顺便把染血的巨骨在一头护卫猲狙身上擦了一下。
然后,就取出随身携带的竹筒取了猲狙王的心头血,又拿出水囊接了一囊凶兽血,喝一口,满满都是凶兽能量。
猲狙王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厚厚的皮毛很是蓬松,摸起来如绸缎般光滑,柔弱舒服。
公良感觉这皮毛不错,就打算带回去做床垫。
于是,就把猲狙王扛起来,走了回去。
刚刚来到焱部队伍面前,就被首领拉过去狠狠教训了一顿。
“谁叫你单独过去杀猲狙王的,知不道你那样做很危险?”
思刚才真是吓了一跳,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一个人往兽群里冲。
幸好没事,要不然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巫交代。
他可是知道巫有多看重这小家伙。
公良连忙承认错误,刚才确实有点鲁莽。
若非凶兽惧怕巨骨,他绝对无法像现在这般安然无恙。
“以后小心点,可不要再这么莽撞行事。”
思又教训了几句,就离去做事。
后面和他差不多年纪的部落勇士看首领走了,就挤眉弄眼的说道:“好小子,不错啊!
竟然杀了猲狙王,比我还厉害。”
“那是自然。”
公良一点都不谦虚。
“这猲狙王的毛真白,我都从来没见过这么白的毛皮。”
旁边一个勇士说道。
“那是你没见识。”
另外一个勇士鄙视道:“我就见过这么白的皮毛。
那是一种小兽,有圆滚滚大,在溪里玩水,全身雪白,摸起来就像兽油一样滑腻,水滴在上面就从旁边滑落,一点也不沾。
而且肉味道不错,炸出的油香喷喷的。
那次我们猎队杀了一只,我带回去做垫子,软的要命,坐得我都不想起来。”
“你们猎队是在哪里发现那种小兽的,改天我们猎队也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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