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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间洛小云不少占了他的便宜,又是摸腹肌又是掐脸的,可让她结结实实体验了一把连续半年的“秀色可餐”
。
妖精不愧是妖精,一百六十多岁了皮肤还这么嫩滑,比那个肉体凡胎的逸王可强太多了。
洛小云在心里暗爽。
“身负重任”
的她在确认这小白莲身体无虞后,在一个蒙蒙亮的清晨就背着包袱跑了——她怕她藏在村子里的几片金叶子被什么不相干的人挖走了,到时候她哭都哭不出来。
之后就再也没见过沉征,直到他作为洛小云的“救世主”
从天而降。
“我想拜你为师,你的医术很厉害。”
沉征看着洛小云认真地道。
“不了,我不收徒。”
洛小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心里其实已经有点膨胀了。
“真的不收?”
“真的。”
“我可以交学费。”
“乖徒儿。”
就这样,洛小云顺理成章地把沉征收为了徒弟。
一开始洛小云还不是很放得开,常年独来独往的她不适应有一个男子白天晚上地在她身边晃悠,这让洛小云浑身不自在。
相处久了之后,洛小云发现沉征其实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呆小孩儿,年龄也没自己大,阅历也没自己丰富,性格也柔软温顺,好欺负得很。
现在这世道上,像他这样长相俊美,又听话乖巧的小男孩儿不多了,洛小云就当捡了个宝,把沉征当弟弟养着玩,每天指挥他干这干那,自己倒得了不少清闲。
“喏,”
洛小云飞速写下一份药单,拍在沉征身上,“照这个药方再去煎一份,搓成丸,不然明天你就等着刘叔扒你的皮吧。”
沉征垂着头看了看写得满满的一张药单,欲哭无泪却又不敢抗命,只能灰溜溜跑去采药。
其他的药材都好说,自家后院有种,唯独这个“灵光荷”
不太好找,非得是夏天才有,而且得是品相好的才能入药,不然作用奇差,甚至会起反作用。
沉征背起竹筐,挑起一盏小灯打算出门,一只脚还没迈出门槛就被洛小云叫住了。
“哈哈哈你还真去啊,傻小白。”
洛小云把她刚背回来的那个竹筐丢给沉征,笑着说:“我都采好啦,拿去煎吧。”
“师父你真好!”
沉征面色从愁眉苦脸顿时变得喜笑颜开,抱着竹筐屁颠屁颠地就去药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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