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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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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回到二十多年前。

当时温朗被人贩子卖去一个专门利用小孩乞讨的犯罪份子手上,整天被迫出去向路人乞讨。

南方的冬天的冷与北方冬天的冷不同,那一年的东西,天空下着刺骨的雨夹雪,整个世界都充斥着让人无法躲避的阴寒。

为了躲冷入心扉的寒雨,街道上的行人裹着羽绒,脚步匆匆忙忙。

街边的角落垃圾桶边,三岁的温朗穿着单薄脏兮兮的外衣,没穿鞋的小脚冻地通红,若是一般小孩这样早就哭爹喊娘,叫爸爸喊妈妈。

可温朗没有流一点泪水,他冻得僵硬的小手视死如归地护着胸口上硬邦邦的包子。

呲牙咧嘴地防备,在他面前是一个凶狠的黑狗。

温朗对上身体比他高大的流浪大狗,他毫不退缩,阴狠的目光从他小眼珠子迸射出来:“坏狗狗!

你走讶!

我是不会把包子给你的!

!”

他没有爸爸妈妈,这包子是那头头给他一天的食物,他不知道小黑狗有多凶狠,他也不知道他一个小孩面对流浪大狗有什么后果。

他只知道这包子要是被狗抢走他就没得吃,没得吃,会饿得他头昏脑胀,就没有办法出去乞讨,乞讨不了,就会像那些哥哥姐姐一样被戳瞎双眼,砍断手脚再让他们出去乞讨,这样乞讨的钱才多。

他不要变成没手没脚的人!

冰冷的世界,被砍断手脚的恐惧。

温朗眼中浮出猩红的红血丝,从中还布上嗜血的狠鸷,此时此刻他只要一个念头,和他抢包子的都不是好东西。

他顾不得刺骨的寒冷,攥住包子,恐惧的念头让他爆发出无限的求生力量,扑上黑狗往他脖子上用力一咬。

黑狗发出划破天际的尖叫声。

黑狗是凶狠大狼狗,哪里是好惹的,一人一狗就这样打了起来,当然后面是温朗被狗咬地昏死过去,但他的手依然紧紧地攥着那小小的包子。

后来温朗是在医院醒来的,一个女人出现在他面前要温朗当她的儿子,只要他愿意,每天都有吃的。

那时候温朗也不知道当别人的儿子是什么概念,听到有吃的,能够填饱肚子,不用每天饿得头昏眼花,能够活下去,温朗想也没有想就答应对方。

当然这个女人就是白晓丽。

后来他有了名字,叫温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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