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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节分明的手压住西红柿一端,另一只手拿着刀,熟练地把西红柿切成块,大小齐整漂亮。
因为简琛喜欢漂亮的东西。
他主动做饭倒没想别的,只是简琛喜欢吃他做的饭。
通过这么多年,已经把简琛的口味完全摸透,能够做到精确的熨帖。
本来还以为能做一辈子,结果简琛和他离婚了。
厨房里人多,还在聊着天。
盛修平一边做饭一边回答别人的搭话,忽然听到几声狗叫。
不由感到奇怪,这狗经过训练,只有见到闯入的陌生人才狂吠,按理说已经知道来的嘉宾没有危险性,不该再叫。
于是走到窗边看了看。
拧起眉。
只见江城渊正人模人样地揣兜,站在离简琛两米远的位置,明显是图谋不轨。
手里不知怎么还拿了个宠物骨头,他的旺财正在努力抗争,汪汪大叫。
盛修平前去支援。
当然,要先把围裙摘了,葱姜蒜放下,洗洗手,擦干水,整理发型,一切准备就绪,才成功出发。
时间太久,小狗已经寡不敌众地妥协了,叼着骨头在一边享用。
瞥见盛修平,立刻松嘴,重新回去对峙。
“江城渊,在干什么。”
盛修平问。
“怎么忽然开始关心我了?我俩不可能的。”
江城渊对盛修平的到来非常满意,他以前怎么折腾商战都引不起盛氏集团的一点注意,现在只需要靠近简琛就能引来盛修平。
“少恶心人。”
“我在和简琛一起喂狗,你有意见?”
“简琛,猫不是不喜欢陌生人吗?”
盛修平问道。
简琛没有听出话里意思,把他的小猫从窝的深处掏出来:“是的,今天一直躲在窝里。”
盛修平瞥了江城渊一眼:“就这样还有人追过来。”
简琛愣了一下,看一眼江城渊,不知道盛修平怎么忽然这样讲话。
但这话效果挺明显,江城渊显然被噎了噎。
旺财狗脑袋左右晃了半天,似乎也看懂局势,高兴地“汪汪”
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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