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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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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喉咙里发出了呢喃的赞美,两只手轻轻托起那双宝贝,殷红的乳头敏感地挺立起来,象雪山上绚丽夺目的俏翘红梅,在她心里,这是最神圣的地方,那个下流无耻的男人可以合法地破坏她的贞洁,可他却没办法肆意采撷,她曾经用一整夜的时间来捍卫这神圣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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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热的水刺激着她的神经,让她异常清醒,红颜薄命这词是她经历一次破碎的婚姻后最深刻的体会:从小自己其实是个性格开朗活泼的女孩,喜欢唱歌喜欢跳舞,可端庄稳重的妈妈则很小就教育我女孩要文静才乖,是的,妈妈是自己心目中最好的母亲,温柔善良美丽,到家里来的客人都会夸赞妈妈的贤淑惠美,爸爸会乐不可支地装烟,妈妈则只是略显羞涩地谦逊着,于是我就学着妈妈的模样,渐渐地人们也会赞扬我,说我活生生就是第二个妈妈,那时的我好开心,妈妈似乎从没开心的大笑过,哪怕再高兴地事她也只是抿着嘴儿笑,当然也看到过妈妈神情黯淡过,那是爸爸被单位上造反派批斗的时候,可妈妈从没象其他粗俗的女人一样大声哭泣大声咒骂,可眼里那担忧受怕的眼神更让人伤心,而爸爸在外面再怎么受气受累,一见到妈妈似乎什么都好了,总会象个孩子一样开心快乐,那时起我就决心要做妈妈那样的女人,让自己的丈夫时刻开心快乐。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平常压抑得住的心开始发野了,哦,那是高二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对一个身体瘦弱沉默寡语的男生非常关心,其实那个男同学脸色黄黄的一点也没爸爸帅气,可不知道怎么了就是关心他,只想让他高兴起来,其实当时班上的男同学都喜欢跟自己说话,都会找些很逊的事端来接触自己,有时随便对他们笑笑就可以让他们高兴得忘乎所以,不过就是对他们没兴趣,后来才知道那男同学父母离婚了又都成了家,他是个没人管的多余,跟着年迈的爷爷生活,就觉得他很可怜,想帮他,但很快学校就知道了,批评我们是早恋,其实才冤枉呢,连手都没拉过,气极的爸爸要打我,是妈妈几句话劝住了爸爸,妈妈说我家的女儿是有教养的,不会做那样丢人的事。

我觉得妈妈好伟大,也就发誓不再做任何让爸妈操心的事。

就这样我刻苦学习,高分考取了大学,没想到从农村来的杨陆顺立即引起了自己的注意,那个有点点帅气的男生同样是瘦弱木讷,可从他眼里看出了对自己的喜爱但更多的是自卑与无奈,他只知道拼命学习那种执着另令人敬佩,最好玩的是居然叫陆顺,还以为他妈妈姓陆呢,原来是排行第六,小名就叫六子,那害羞的傻瓜其实嘴巴也蛮甜的,也知道奉承我是千娇百媚仙子般的人儿。

其实那时候心里就有了这傻瓜的位置,可六子却总是躲着自己,总不能自己丢下面子去追他吧?只是有一天家里来了个举止轻浮说话轻佻的人,爸爸把他象宝贝一样招呼着,原来是爸爸单位领导的儿子,别看读书不成器,可有个好父亲铺门路,小小年纪就入党转干当了科长,很是令人厌恶,可妈妈劝我跟他处朋友,没想到爸爸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读书不争气的弟弟,强迫自己跟他好,两年来爸爸升了职,弟弟也安排了好岗位,家里一天天好了起来,可那古胜利是个十足的花花公子,原想学妈妈一样拢住他的心,可没有爱情的婚姻真是一种煎熬,好在那坏蛋恶有恶报,只是苦了自己,倒是那远在乡村的杨陆顺时刻牵挂着她的心,如果不是这漂亮的脸蛋,也许就不会遭此劫难了。

如今还是这漂亮脸蛋惹是生非,这回刘公子是不再会放过自己的了,却又不能没有他的支撑,要不如何在深圳立足呢。

想及伤心处,袁奇志凄然泪下,好女只怕嫁错男,当初如若竭力反抗,大胆追求,又何至于此呢。

可惜后悔莫及,还说明天与六子一起去海南岛,只怕是去不成了,既然自己倾心于他,何不真真切切爱一次呢,自己不喜欢的人都可以占有自己的身体,怎么就不能让喜欢的人也......主意拿定,她也顾不上羞涩,只想把握这难得的一次。

她精心装扮了一番,款款下了楼,见杨陆顺无聊的在客厅看着电视,娇媚地笑着说:“六子,你怎么不去洗个热水澡呢。”

杨陆顺乍见袁奇志脸若桃花,眼波氤氲,真是千娇百媚,一时心慌意乱,手足无措地说:“我...我就去洗,就去。”

狼狈而去。

袁奇志见他那傻样,心里更是爱意汹涌,咬着嘴唇就去了厨房,她得为六子准备一顿丰盛地晚餐。

再说杨陆顺心惊肉跳地进了房间,坐在松软的床上大口喘气,好一会才平静下来,原来的袁奇志还只是清纯秀气,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可现在浑身充满了成熟女性的魅力,一颦一笑无不令人浮想联翩,高贵的气质却又是男人梦寐以求的,他明显感觉有股热流从小腹窜起,不禁赫然失色,三下两下脱了衣服冲进浴室,用冷水清醒头脑,喃喃地说:“不管怎么样,明天一定要走,要不然真会做出对不起沙沙的事来。”

一顿猛冲倒也平息了萌芽的欲火,他竟有点沾沾自喜,看来党和人民的教育是成功的。

不过在穿着袁奇志精心替他挑选的内衣裤时,心里还是感到了温馨,都说初恋情人是最难忘怀的,迟来多年的关怀依旧让他感激,他甚至想如果当初自己主动追求,是不是真会和她结合呢?

一顿丰盛的晚餐吃得杨陆顺肚儿溜圆,在袁奇志频频敬劝下,喝了大半瓶酸酸的叫什么干红的酒,看标签应该是外国货,不禁暗暗哼了声:这酒也只是女人喝着玩的,还不如散装白酒过瘾。

到了客厅,杨陆顺以为袁奇志会安排什么晚间娱乐,如果真要到什么舞厅去玩,他拿定主意不去,跟她来深圳已经是个错误了,不想错上加错。

没想袁奇志没做出门的打算,只是吩咐张嫂端上水果、《138看书网》:“六子,今天大老远从春江到深圳,也没歇息,晚上我们随便聊聊早点休息,你先看会电视,我去楼上洗个脸再来。”

杨陆顺拿着张嫂递来的热毛巾随便擦了把脸,张嫂也悄然离开,诺大的客厅边寂静下来,他环顾这装饰豪华的别墅,好是好可太没活气,想到袁奇志平日独自守着这空屋,实则寂寞难捱,心下也是唏嘘不已,顺手按开电视机,那玩着手里的遥控器,感觉这玩意实用,比起自己家电视换台就要跑上前去按键钮方便多了,看来有钱人是会享受生活。

一会儿袁奇志下了楼,换了身色泽淡雅的丝绸睡衣,脸上脂粉不施,一头秀发随意披散在肩头,面色酡红,应该是喝了红酒的缘故。

杨陆顺只感觉一阵清香扑鼻,身边的沙发一沉,袁奇志坐在他身边,自然地把腿搁在玻璃茶几底格上,露出小半截浑圆洁白的腿儿,杨陆顺立觉胸口一空,只得正襟危坐,目不斜视。

袁奇志抿嘴轻笑,把红酒斟进高脚酒杯,递了杯给杨陆顺,自己也端起杯子小口小口地品着,一双妙目脉脉含情地注视着他。

杨陆顺虽不爱喝干红,看着红色的精灵在灯光下跳跃,就想起唐代诗人王翰的诗句“葡萄美酒夜光杯”

,却不是“欲饮琵琶马上催”

,心里却杜撰了句“秀色销魂人将醉”

,这才贴切此情此景,暗中乜斜丽人,发现她也在注视着自己,大窘,没话找话说道“你...你很喜欢喝着红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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