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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1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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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文官,迎来送往是很重要的。

既然霍善约的是第二天一起去吃鸭,潘季驯头一天便去应酬别的同僚。

他这次起复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同僚们的极力举荐,现在顺利回到北京都察院,潘季驯便得做东宴请一下同僚。

人在其中,谁都不能免俗。

明朝官场上的那点事情,潘季驯没给霍善讲,只派家仆陪着他出门遛弯。

霍善对明代官场的情况也不甚关心,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难题。

他去过很多皇朝了,这些皇朝有宦官为患的,有武将作乱的,有文官祸国的,也有昏君当道的,有志者往往堵了这头那头又出事。

谁都没法保证由自己上场便能保证千八百年的太平。

治理个黄河尚且没法保证它不再泛滥成灾,何况是治理那么大一个国家?

霍善已经不是三岁大了,他三岁的时候听到什么新鲜事物就迫不及待给霍去病他们讲,问他们能不能把这么好的东西弄过来。

现在他已经知晓即便在明代这边学到点什么治国妙策,搬到大汉那边去也不一定适用。

既然如此,他还是只需要开开心心吃喝玩乐就好,那些复杂的事情还是留给大人操心去吧!

霍善领着两个潘季驯指派给他的家仆,大摇大摆地北京城中溜达。

万历年间许多管控都宽松了不少,街上商铺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

街上偶尔能看到卖书的书坊,里头的书籍琳琅满目,写什么的都有,霍善看见后也不急着去找挂靠的医馆了,跑进去看看这本、看看那本,觉得都挺新鲜。

明代人的造纸业、印刷业都十分兴盛,造就了长篇章回体小说的兴起,发展到万历这会儿都已经开始比拼装帧了。

霍善在别人的书铺里转悠了一圈,还给李世民他们发送了《隋唐野史》《秦王逸史》之类的野史封面。

李世民:「?」

嬴·曾经当过秦王·政:「警觉jpg」

嬴·曾经当过秦王·政:「这秦王指的是谁?」

霍善兴致勃勃给打开《秦王逸史》替他们验证了一下,开局就是“李公子晋阳兴义兵”

很显然,李世民激发了明代小说写手蓬勃的创作欲!

嬴政:「那没事了。

李世民:「……」

真是岂有此理!

这些明朝人礼貌吗!

霍善在街上玩耍半日,还与两家仆一起在外头吃了最近在北京城火起来的玉米面鹅油蒸饼。

之所以说是最近才火的,那当然是它用上了漂洋过来而来的玉米面。

在此之前,玉米还没有传到北京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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