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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李旭想,他可以为自己每一首歌都编造一个故事,这个年代的人们还没有经历太多狗血剧情轰炸,这些故事可以充分调动他们的感情,让他们喜欢、认同继而产生崇拜。
不过,这就和写小说一样,故事可以离奇可以惊险,但同时也要合理自洽。
太多的巧合,太多的狗血,会让故事变得不可信,也会消费听众的信任度。
虽然愿意相信这些的听众的智商都不会太高,即使在二十年后,编造出来的《GODISAGIRL》的背后故事,依然能骗倒一大批人,更何况是现在。
但是,现实始终是现实,故事始终是故事,现实可以不讲究逻辑,可以出现图书管理员历尽千辛万苦造反成功,故事要这么写,只会被人批评为三流小说。
所以李旭没打算那么做,尽管这有助于他吸引更多的目光,汇聚更多的信仰之力,但都能从女明星身上吸收信仰之力了,还在乎这个?
在又问了几个关于他女朋友的事情,以及宣传了一波第二主打歌《喜欢你》之后,电台访问就结束了。
“美珍,你等会儿坐公司的车从停车场出去,我还有事。”
李旭这么吩咐自己的小助理。
“好的。”
戚美珍点了点头,虽然有些不开心,但还是按他的吩咐去做了。
作为一个助理,她也算是合格的,但要没有外力,也就到这个地步了。
所以李旭有些为难,他依然还没确定要不要继续培养戚美珍,尤其是今天签售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很好的人选。
李赛凤成了自己的迷妹,这倒是不意外,15岁的小姑娘,真是怀春期间,很容易就被帅气男人迷住,更何况他唱歌那么好听。
李美凤成了自己的粉丝同样不意外,她也不过17岁,但李赛凤跟李美凤,因为李旭的签售会而相遇,还成了好姐妹,就很意外了。
好吧,她们能短时间内成为好姐妹,是因为李旭暗中推了一把。
在跟李赛凤接触的那刹那,他已经将刻印注入她的身体里面,然后通过感应,在签售会结束的空隙,给自己套上高级忽视术后飞快来到外面,在李美凤身体里也注入了刻印。
也许将来不会这么麻烦,通过淬炼自己的肉体,以及不断解析各种法术,靠有刻印的女人,对看上的进行注入完全有可能。
但现在还不行,现在必须要通过肉体接触,所以必须亲自上阵。
偏偏时间又不对,换别的时候,李旭可能会好好观察下这两只小凤儿,甚至可能上前调戏。
不过现在有事,而且还要赶着回美国,只能匆匆注入了事。
也没关系,反正李美凤家里已经移民加拿大,将来还要去多伦多大学读经济系,有的是机会。
事实上,上面说的那个人选正是李美凤,跟千禧年后大陆那些出国混野鸡大学文凭的女明星不同,这个年代能上西方大学的女明星,都是有真材实料的。
然而,无论是读经济,还是读美术,又或者读建筑,没有一个真正学以致用,毕竟做女明星不需要这些能力。
这是非常可惜的,所以李旭决定,这个时空里一定要给她们机会,让她们明白自己的价值。
不用感谢,他只需要一点小小的报酬,只要她们的身体和灵魂。
不过跟公司的人分头走,倒不是为了双凤,而是为了让另一个小姑娘有机可趁。
…………
“有女朋友了还骚扰我姐姐,也不知道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居然还向着他。”
偷偷摸摸跟在李旭身后的雪梨,扁着嘴巴很不爽的说道。
她手里还拿着个便携式收音机,显然那场电台节目是听过的,也知道《喜欢你》是李旭写给自己女朋友的。
雪梨这段时间已经或明或暗的不知道劝了自己姐姐多少次,天下男人又没有死光,为什么就要那个男人不放,还甘愿做他没名没分的情人。
然而姐姐就好像认了死理一般,无论她怎么说都不松口,还好这段时间那家伙忙着宣传新专辑,而姐姐也在忙电视剧,两人没有再见面,没准雪梨就做什么冲动的事情来。
即使如此,她依然不打算放任不管,所以好不容易找到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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