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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夏华的特殊情况常雨泽应该告诉你了。
我跟常雨泽结婚时,夏华偷偷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他主要是来看我的。
如果真像公开,我们的老同学肯定会认为是我跟常雨泽合谋把夏华骗回来,捉住他,如果受谴责,我受到的谴责会更多更大。
如果真像公开,那个谢成杰也可能会承担出卖朋友的道德包袱,但是,他现在能平静吗,仍然要日复一日的遭受灵魂的折磨。
让真像公开,让整个事件暴露在阳光下,让公众审视整个事件的经过,让公众评价我们的对错。
人们不会唾骂勇于认错勇于承担责任的人,只会唾骂掩盖真像掩盖错误的人。
如果公安部承认以往的案子有瑕疵,就会降底公安部在公众心目中的社会地位和公信力吗?不,人们更会敬仰权力部门的严谨态度。
前些天,我去看望夏华的爸妈,他妈妈到现在还痴迷的等待着儿子,她认为她儿子没有死,说不得哪天就会回来看她。
看到夏阿姨这样,我心里非常难受,我不能对她说真话,可是我也不忍心欺骗她,对一个人说谎,尽管出发点是善意的,仍然让人心情沉重。”
范丽没有插话,认真听取徐虹畅谈她的想法,站在个人的角度,她认为徐虹的观点是正确的,但是,站在公安系统的角度,她认为常雨泽的做法是正确的。
因为某些因素,过去的一些案子可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瑕疵,如果都要一一翻案的话,对整个社会的负面影响太大。
就如夏华这件案子,时间久了真像也会慢慢暴光,真像如果只是在小范围内私人间传播,不会对社会和个人产生多大负面影响,但是,如果殷蔓蔓受到起诉,这起案子一定会在媒体上热炒,公安部一定会高度关注,那么,对相关人员的影响可想而知。
范丽回答说:“我会把你的话转告给他,让他再考虑考虑。”
她能从徐虹的话里听出她的态度,即便常雨泽放弃,她也要独自起诉殷蔓蔓和张锋,那么,最终结果也是一样的。
果然,徐虹最后告诉她:“如果常雨泽不打算出庭当原告,请他当我的证人。”
世界上最怕认真二字,如果社会上每个人都勇于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社会上侵权违法的事情就会大大减少,那么,国家法制化的进程就会大大加快进度。
徐虹的想法就是这么简单。
60遗嘱1
徐虹已经准备好了起诉材料,只等常雨泽过来在证人材料上签字。
她不管这起官司最终如何判决,哪怕最后只是处罚殷蔓蔓一点小钱,她也要付出十足的精力来应对,这是她的信念,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制裁,何况还是她本人深受伤害。
就在这时,徐虹遇到一件奇怪事情,她接到香港某知名律师行的关律师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们律师行受香港公民夏明汉先生的遗嘱委托,要把一份礼物送给她。
徐虹很疑惑,她在香港没有熟悉的亲朋,更不认识这个叫夏明汉的人,谁会平白无故送她一份礼物呢,何况还是遗嘱?她首先对“夏”
这个字眼表示怀疑,但是,该律师行是今年初才接到夏明汉的委托,那么这个夏明汉就不会与她所困惑的那个“夏”
有关了。
第二天,徐虹在她的别墅迎来两位香港人,一位是关律师,另一位是香港汇丰银行的唐经理,唐经理随身来一个精致的不锈钢箱子,这是汇丰银行专门用来存放储户贵重物品的便携式保存箱。
关律师先拿出夏明汉的遗嘱影印件,递给徐虹。
这份遗书大至内容是这样:如果夏明汉在每年的八月二十八日不能给律师行通电话或者发传真,意味着他已经死亡,律师行应按照他的遗嘱,把他保存在汇丰银行的礼物取出来,亲手送到中国归德市公民徐虹女士手中。
遗嘱中留有他保存在汇丰银行的密码及信物,有徐虹的身份证号及身份简历。
关律师遗憾的说,夏明汉先生今年初刚在他们律师行办理了遗嘱委托,按遗嘱的内容来说,夏先生是准备等他自然死亡后再让律师行执行他的遗嘱,没想到他当年就触发了遗嘱执行条件,说明夏先生发生了意外,遭遇不测。
他明显看出徐虹并不认识夏明汉,但是夏明汉既然在遗嘱中指定她是受益人,他们律师行就要严格执行。
关律师又拿出律师行根据夏明汉遗嘱授权到汇丰银行取出保管箱的相关手续。
汇丰银行又根据保存人夏明汉的留言,派客户部的唐经理亲随关律师来送保管箱。
证明在此之前,任何人也没有打开过夏明汉先生的保管箱。
徐虹了解律师行的程序,就在关律师的送达书上签字,并附上她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她已经收到关律师送达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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