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快眼看书】地址:https://www.nekeye.com
由于本事大,在配合常年在地底生活的夜视能力,便令穴居族成为大漠中闻风丧胆的存在。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霍山出现了。
霍山早年统治胡人部落的办法很简单,要么信我,要么去死。
那些杂七杂八的神灵都是胡蛮臆想出来的,说说不过霍山,打更是打不过。
唯有穴居族的神灵,传说是真的存在。
为了不被霍山‘奴役’,穴居族开始反抗。
结果就是,心服口服的,被霍山从地下拎了出来,从此生活在光明中。
口服心不服的,被霍山逼着在阳光下生活了几年,然后也服了。
剩下那些心不服口也不服的,霍山倒也没杀他们。
只是当着他们的面,把他们信奉的神灵给请了出来,然后在当着他们的面,将他们的神揍了一顿,随后收为座下护法。
从此,穴居族分为两派。
一派终身供奉霍山,视霍山为天地间至高无上的神。
剩下的那一派,也供奉霍山,却不愿意生活在变了味的辽国中,带领族人迁移,不知去了哪里。
有人说他们去了金国,改了汉姓,姓何。
也有人说他们没走,依旧留在大漠地下,在地下繁衍生息。
不过这些乱七八糟的传说,与李焕仙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他开始在意起了脚下的流沙?因为他觉得,霍秀秀好像对芸娘、对霍家,乃至曾经的秦国,都没什么情义。
李焕仙要入辽国,只能走这三不管的流沙地。
如今与霍秀秀一起走,是不得已而为之。
所以李焕仙一直与霍秀秀齐头并进,以他的身手,如此近的距离,一招拿下这行伍出身的丫头绝对没问题。
况且这流沙地,靠李焕仙自己走,是很难走出去的。
霍秀秀的骆驼,都是长年行走丝路的,对路线的记忆与分辨,比李焕仙这‘盲人’要强太多。
按照李焕仙原本的计划,是拿轻木做两根滑沙板,绑在腿上后,利用内力推行。
这法子可行,但就是损耗功力。
李焕仙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如今有识路的骆驼代步,何乐而不为?况且,在功力没有损耗的情况下,收拾霍秀秀他们还不是手到擒来?骑在骆驼上看了半天,也没看见霍秀秀搞什么鬼,李焕仙放缓心态,开始仰头望天。
天空,有些阴沉。
就像李焕仙的人生一般,看似多姿多彩,实际上却只有雾霾。
“好像要起风……”
李焕仙下意识的紧了紧手中缰绳,随后看向依旧走马观花般,正在东张西望的霍秀秀说道:“霍丫头!
我这人日常倒霉,你是知道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