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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阳天,风光好,红花绿草轻轻扰。
笑语盈,心情妙,碧水蓝天共欢闹。
李焕仙,如今心情非常好。
不,不是非常好,而是好到不得了!
本以为自己被楚天行一通暴揍,内脏溶解,身体开裂,气血尽失,必死无疑。
哪知道自己迷迷糊糊的醒来后,不光没死,就连当年在杀神谷中遗失的命源之力也莫名其妙的被补了回来。
身体不光好了,就连曾经的小白脸都变回来了。
这下去北海,就不要解释什么了。
自己啥事没有,还似当年一样的潇洒!
“我就说,人不能一直倒霉!
否极泰来这种事,早晚会落在我头上。”
身着胡人的布衣,李焕仙乐呵呵的从穴居族的地底窑屋中走到地面。
由于心情大好,李焕仙从地下出来的时候,极为不要脸的施展魅力,对着那些常年生活在地底的胡人女子不停的微笑点头。
在配上那对笑起来弯弯的桃花眼,搞得穴居族六十七岁的老太太们都有些脸红。
“想不到,这大漠中也有这等景色!”
闲来无聊,李焕仙漫步而出,只见穴居族洞外,白天森森小径,葱松翠林绵亘与戈壁山势重叠在一起,甚是雄伟。
如此壮丽景致,再配以绝佳的心情,李焕仙不由得感叹一番,人生真他妈的美好!
“无名,来!
刚烤好的羊腿,快来尝尝!”
穴居族的老族长与一众年轻的族人正在室外篝火烤肉,一见李焕仙穿上他们的衣物还挺像样子的,不由得热情的招呼他一起吃肉。
嗯,李焕仙这孙子又用了假名。
这次更离谱,直接叫‘无名’,李无名。
没办法,既然没死成,那身份还是能藏就藏着吧。
毕竟当年在北海时,他也没少杀胡人。
一杆长枪挑了不少辽国将领,万一把‘李焕仙’这三个字露出去,谁知道这穴居族还会不会在跟自己客气?既然没死,为何李焕仙不赶紧去北海?唉!
大漠太大了,这孙子不认识路!
万一由着性子走丢了,不晓得还要拖延多久。
好在穴居族这次要给北海的陈老头送‘沙虫之血’,李焕仙听闻后,当场乐不可支,扬言只要带着他一起去送货,那穴居族所有的脏活累活他都愿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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