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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虫牙齿塑造的枪头无比锋利,虽不如屠南剑与啸月刀那般无坚不摧,可也比军队的常用兵器坚固牢靠。
李焕仙一击得手,混战在军队中路,手中长枪放弃‘拦、拿、扎’的祖宗之法,反而横扫千军,以枪做棍,大开大合的连横带劈。
由于虫牙枪头耐打耐磨,即使遇到金军的盾牌阻挡也可以有效传导力量而出。
而且李焕仙惊奇的发现,自打穿上这身红甲后,自己施展内劲之时,竟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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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要耗费三成功力的打法,穿上红甲后,只需一成即可。
而且自己的命源气血被牢牢锁住,无论如何挥霍内劲,都不会感到疲惫!
“轰!”
了解到自己的内力可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李焕仙变得极为亢奋!
嗜杀的本性被无限放大,手中长枪连劈带扫,每触碰一名金军,对方必定会战甲撕裂,护心镜塌陷,口吐鲜血的倒在黄沙之中。
“唉!
你这孩子,没法帮!”
弘慈上师伫立在戈壁岭的山峰之巅,眼见李焕仙手起枪落,杀得兴起,完全不在乎人命。
弘慈上师只能慈悲的双手合十,捻着念珠,在心中默默超度亡魂。
弘慈的意思,是让李焕仙给穴居族撤退争取时间,没必要杀人,也不需要杀人。
以李焕仙暗境顶峰的功力,几掌拍过去,就能让这些大头兵短时间不敢冒进。
只要拖延个一时半刻,穴居族骑着骆驼跑远了,李焕仙就可以从容退去。
暗境顶峰虽不如化境那般来去自如,但只要李焕仙穿上了霍山的红甲想走,哪怕这三千骑兵都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也一样留不住他。
但很可惜,弘慈上师忽略了一点。
李焕仙这人,骨子里嗜杀成性!
弘慈让李焕仙‘挡’,可在李焕仙的心中,‘挡’这个字,等同于杀!
虽然不做杀手很久了,可本能还在。
做任务时,被一个人发现,那就杀一个人。
被一屋人发现,就杀掉一屋子的人。
你叫我挡,叫我拖延时间。
我把对方都杀光了,不就是挡住了吗?杀光了,不就不用拖延时间了吗?:()满级武者遍地走,第一杀手怂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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