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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几年前我就已经知道,此后每一天的生命对我来说都是一种恩赐,可看着它就这么慢慢地离我而去,一阵悲凉让我顿感浑身无力。
缓了足有半个小时,身上终于有了一丝暖意,脸色也开始红润,我这才下车,走进了大厦。
“简大哥,你没事吧?”
律所前台,一个短发的姑娘关切地问我。
我怔怔地看了她几秒钟才认出,竟是剪短了头发的林菲。
“我没事。”
我笑了一下。
“你迟到了十分钟。
简大哥,你真没事吗?”
林菲不放心地又问了一次。
“真没事。”
我抬手揉了揉胸口,岔开了话题,“你怎么把头发剪了?留了挺长时间呢吧?”
“这个啊。”
林菲自豪地一笑,“我参加了一个志愿者活动,号召大家捐献头发给那些需要的人,所以我就剪了啊。”
“你还真舍得。”
我笑道。
“有什么舍不得的?”
林菲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头发剪了,过段时间就长回来了,但是对那些受助者来说,这可是份大礼。
简大哥,你不知道,那些人收到这些掺杂着真头发的发套时,感动得都快哭了。
“简大哥,我看你也别总剃光头了,把头发留起来,然后,捐给那些人,不是更有意义?”
她忽然顿了一下,面露歉然,“对不起啊,简大哥,我忘了你……”
我微微一笑,毫不在意。
我现在的光头和我必须做的治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但是在几年前,在我还不需要做这样的治疗的时候,我的那些头发可也都是给了那些人呢。
可以想象,那时候,我需要把自己的头发留到多长,甚至连护发素都用上了。
捐献的话,发长短于二十厘米、发质不好、做过染烫可都是不合适的。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那还得从2006年的年底说起。
那年的12月,我们接了一个案子,而案发则是在三个月前的9月份。
那天夜里,已经11点多了,一个身形窈窕,留着短发的女孩儿,脸上带着怒气快步走着。
穿过一条大约五百米、没有路灯的小巷,就是女孩儿家的楼下。
女孩儿叫赵芳,二十六岁,一名白领精英。
这条小巷,她几乎每天都走,偶尔加班,也会有摸黑穿行的时候。
因此,走到巷口时,她并没有任何的迟疑,黑暗转瞬间便吞噬了她的身影。
她并没有注意到,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一个壮硕的男人正脸色阴沉地看着她。
也许她注意到了,在走进巷子里的那一瞬间,她的手伸进了随身的包里。
那里放着一支防身用的微型电棍,冰凉、坚硬给了她足够的安全感。
男人叫田力,是赵芳的男友,确切说,是前男友。
就在几个小时前,赵芳向他提出了分手,甚至剪掉了特意为他留起来的长发。
田力看着她走进了巷子,犹豫了一下,推开了巷口一家超市的门,过了大约十分钟,他才出来。
他站在巷口点燃一支烟,明灭不定的火光映衬着小巷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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