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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珏拉着甘之南的腕子,狐疑地问道:“不是ktv聚会吗?怎么跑后门来了?”
“我路过的时候就看你急匆匆地往这里走,什么事?”
甘之南焦急地瞥了一眼那个岔口,人影早就不见了,他忙着将自己的手腕从束缚中抽出来,不想浪费时间,连称谓礼貌也不在乎了,烦躁地说道:“我有事,你先放手。”
“那条岔路往里走,都是没人住的房子,偏僻且危险,你有什么事给姐姐说,大晚上的不可以一个人去。”
,宿珏绷着嘴角也很坚持,用尽自己的力气拽着即将管不住的甘之南。
甘之南不知自己现在算是什么情况,心脏越跳越快,翻腾的气血上涌,连语气都带着一丝听不出来的哭腔。
“鸿雁被人带走了,会出事的……宿珏姐姐,我求求你,让我去找他行不行?”
宿珏听了这话惊了一下,立马从口袋里翻出来一只老式按键手机,在打电话等待接听的同时对甘之南说道:“南南先别急,我报个警,很快的,小鸿雁不会出事的……”
甘之南趁她走神的一刻,忙冲出手腕的桎梏,朝鸿雁消失的那个岔口拼命地跑去。
身后的宿珏见他一溜烟没了影,焦急地喊道:“南南!
别犯傻!
注意安全!
喂,是相城区派出所吗……”
拐过弯后的那条路有三个岔口,岔口又衍生出五个死胡同和七条相连的小路,小路再各自通向八.九片人烟稀少的区域。
甘之南记不得自己转了多少个弯,跑过多少条巷子,寻找多少个死胡同,从墙面斑驳的一角穿梭到下一处未知的地方。
每当他在心理试图安慰自己——下一个胡同肯定有鸿雁,却又在亲眼见证被命运糊弄后,整个人就会低沉且消极一分,直到把他的双眼逼红、气息紊乱。
难以掩饰的剧烈心跳在见到泥地里那抹刺眼的红——一条沾着血的小狗挂件时,猛然一滞,堵得他喘不上来气。
甘之南对那条小狗挂件再熟悉不过了,这几日每每下班回去在院子里寻鸿雁,总能见他支个不算亮的、泛黄光的灯,在微弱的亮下用积攒的材料一点点打磨那块初具形状的挂件。
那只小狗图像他见过,很可爱地望向瞧它的人,吐着舌头。
只不过甘之南再将它捡起来时,沟壑纹理里满是血。
如若说最能刺激鸿雁情绪的是甘之南,那么最能刺激甘之南情绪的,就属暗红的、腥恶的、铁锈味儿般的血。
甘之南从未在那抹红上感受到一点来自人的生机,仅有的全部源自枯败。
废弃的、野草丛生的院子大敞着生了铁锈的门,里面安静得可以听到针掉在地上的声音。
甘之南意识到跟着鸿雁的那两人作完恶走了,徒留他的骄傲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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