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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和黎鹤交往过。
和黎鹤在一起过一段时间的是渡鸦。
你待会儿要是感兴趣,可以找她问问。
但我和黎鹤认识很久了,比他们都久——当然,更比吴明远那个男人久。
我们是高中毕业那年认识的。
在大学城附近的一家酒吧里。
那时我为了攒学费,在那家酒吧驻唱。
有天热场的时候,气氛刚起来,琴弦被我绷断了。
我赶紧到后面换弦,结果发现备用的弦已经用完了,我忘记买新的。
当时我的冷汗就下来了。
我很需要这份工作,不想因为这种小纰漏惹老板不高兴。
其实现在想想,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但那时候我初入社会,胆小、焦虑,没用。
在我烦躁不安时候,有人敲了敲门框。
那就是黎鹤。
腰上扎着隔壁快餐店的制服,很随意的样子。
个头小小的,脖子长长的,眼睛很亮。
她朝我递过来什么东西。
我接过来看——居然就是我需要的那根一弦。
“你怎么……”
“你弹琴的姿势不对,第一根琴弦磨损很快的。
我上周就想跟你说了,一直没机会。”
黎鹤就是那种人。
那种会突然做出很细致入微、很关心人的事情的人。
但其实全凭一时的兴致,你要是真的被她感动,那算是被她骗到了。
酒吧打烊后,我跟黎鹤一起坐在后门外吸烟,知道了她也是九月开学就要去音乐学院上课的学生。
她还穿着那件快餐店制服,身上散发出油炸物和烘焙面包的香味。
我问她,既然是学音乐的,为什么不找个跟音乐相关的活。
她说,练了这么多年琴了,以后还要再学四年音乐,腻都腻死,不如趁着假期体验一下快餐店收银送外卖。
当时我挺吃惊,我没想到有人学音乐不是因为热爱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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