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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唐艳丽,就属于跟他要钱超过300块的。
据秦东明自己交代,1991年4月份,他出差去沈阳,在火车上认识了唐艳丽,两人一拍即合,相谈甚欢,一起在沈阳下了车。
由于秦东明长相还不错,再加上人也活络,很快就取得了唐艳丽的信任,后来两个人便开始有了不正当的关系。
5月份的时候,秦东明手上有21000元的支票,就想让唐艳丽帮他用支票去提现金。
谁知道,唐艳丽却要求秦东明给他5000元的好处费。
这一行为触怒了秦东明,他觉得,唐艳丽这个女人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不过是让她帮忙办一件小事儿,她却向自己要钱。
就这样,秦东明对唐艳丽起了杀心,他觉得这样贪婪的女人留不得。
在5月29日这一天,他将唐艳丽骗去铁岭河附近,两人在发生性关系之后,秦东明将其勒死。
而小姐阿珍,是属于三个标准都符合的。
长得漂亮、主动勾引他、跟他要三千元。
在秦东明的观念中,他杀死的女人们,要么是爱慕虚荣,要么是没有贞操,过于低贱。
秦东明觉得她们之所以被自己盯上是她们自身的行为不端,是活该。
在审讯的过程中,秦东明并未表示出一丝悔过或愧疚,反而认为自己做的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秦东明是如何做到自1988年之后,一直在多省市流窜作案而不被人发现呢?
秦东明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擅长伪装,诡计多端,并有较高的反侦察能力。
杀死唐艳丽之后,秦东明就尝到了性混合着死亡的滋味,开启了杀戮。
由于长了一副好皮囊,再加上他在女性面前善于伪装自己,经常装作做生意的有钱人,让很多女性对他放松了警惕。
在这两年中,秦东明在不同的地方与不同的女性或假结婚或同居,这样一来,他在每个地方都有了一个「家」,有了个稳定的住所和身份。
而九十年代初,警方对于通缉犯的排查基本会从无固定居所、区域内的陌生人等一些流动人口开始,秦东明的这种做法,无异于是将自己排除在了这种流动群体之外。
秦东明知道警察早晚有一天会找到自己,还专门研究过公安机关的抓捕方式,由此总结了一些隐匿踪迹、逃脱追捕的套路。
他知道自己犯案之后,警方首先就会找到自己的家人,因此自从1988年他因抢劫潜逃之后,一直没有回过家。
每逢春节,他都在火车上度过。
在那个年代,这绝对是一个逃避抓捕的好方法,火车站人流多,警方没有那个精力也没有那个人力在火车上去搜查一个犯罪分子。
当然,这种方式在现在是行不通了,铁路系统对身份的识别已经十分先进了,只要犯罪分子敢拿自己的身份证进出火车站,就会立马联网到公安系统,还没来得及上车就已经被抓获了。
在了解一个人的犯罪行为之前,首先要了解这个人。
秦东明为何专挑女性下手,又为何连续作案?让我们先来分析一下秦东明这个人。
秦东明其人
秦东明其实是辽宁营口人,靠着家里的关系,进了一家国企当销售人员,主要负责帮公司追回外面的欠款。
大家都知道,追欠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遇到老赖的时候,基本是毫无办法。
但就是这一份工作,秦东明却做得「十分好」,被他追的欠款,十有八九都能被「追」回来,就这样,秦东明靠着自己优秀的业绩,快速升到了经理的职位。
其实秦东明并不是自身的能力有多强,也不是在追欠款这方面多有手段,那些欠款并不是他追回来的,而是他偷来的!
他追不回来欠款,又想升职,便去当地的一些工厂和商店里面行窃,用偷来的钱充公。
同时,他还会用这些偷窃得来的钱进行挥霍,出入高档的酒店、歌舞厅,花天酒地。
看到这里,或许有人会感到疑惑,既然偷窃了那么多的钱财,全都留着自己用不好吗,为什么要充公,帮公司填补欠款的窟窿?
这一点,我们在后面分析秦东明的作案心理时会提到。
享受到了纸醉金迷的滋味,秦东明愈发放肆,偷窃频率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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