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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乱石丛生,云烨走得很稳,就在昨夜,他发誓不再懦弱,妻儿装在心间,暖暖的溢满整个胸间。
他要带着全家在这未知的世界闯荡,他相信,只要不在蛮荒世界,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在这里安一个家不是难事。
他不再畏惧什么猛兽,情况再糟也不过如此。
离开马群,独自在这荒原求生。
云烨把它当作在这里生活的第一步。
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地印痕,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
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狼撕裂了它后腿的皮肤,在烈日下,很快就腐烂了。
清晨,马群去草原吃草,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
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用珍贵的白药敷在伤口,相信用不了几日,伤口就会复原。
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
然后,挥手和它作别,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
不知为什么,小马挣扎着站起来,望了马群里去的地方一眼,艰难的向云烨的方向走来。
云烨听到了小马的脚步声,却未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
云烨停,小马停,云烨走,小马走。
走走停停,一人一马,在这长河边,走的颇有情意。
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衣衫,云烨找了一片树荫,那是一颗巨大的槐树,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
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解开衣衫,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暑热尽去。
刚打算小憩片刻,小马走了过来,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
云烨拿出平底锅,倒满了水,小马也不客气,低头畅饮起来。
云烨放下背包,查看它的伤口,还好,伤口没有挣裂,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久。
云烨头枕着背包,嘴里嚼着剩下的狼肉,粮食不多了,能省就省吧,小马就躺在云烨边上,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云烨割来的青草。
“你就这么跟着我?我还不知道去哪呢,活该你倒霉,”
“你知道么,跟了一个没前途的老大,说好了,跟了我就不许后悔。”
“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老子现在认了,咱哥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以后吃香喝辣,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
“你以后就叫旺财吧,给咱两带来滚滚财运,怎么样?”
“这名字太拉风了,没有一定涵养,起不出这名字的”
&ot;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你看你,全身都是泥点,不叫这名字都亏了。
“云烨絮絮叨叨地说,旺财闭着眼睛听,不多时,云烨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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