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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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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还都没褪肥,蹲在地上像两个团起来的球,没一会儿蹲不住了,又骨碌碌滚到了一处,开始玩起了过家家。

屋里的人都会心一笑。

那日过后,秦婉和封夫人的生意便风风火火地做起来了。

他们预备供的新老师姓王,据说是个屡中不试的举人,已经放弃了科举考试了,最近在找教书的活干,正巧儿,林风起四处打听的时候问到了他一个族叔身上,他就过来试一试。

林风起在书房接待了他。

王举人三十出头,看穿戴家境贫寒,身上的衣服洗得发白,不过因着是面试,看着倒也干净。

能考中举人的学问也还过得去,给林涣启蒙也尽够了的,于是林风起没问别的,倒是问了问家中的情况。

王举人便略说了说。

他家有一个寡居的老母亲,年轻的时候在外头替人浆洗缝补赚钱供王举人读书,也有个结了婚的妻子,嫁给他快十年了,生了一儿一女。

提到儿女的时候王举人眼泪就下来了。

“我那可怜的女儿,不过是出门洗了一趟衣裳就被拍了花子,至今还没有下落。”

他擦了擦眼泪,“从那以后我妻子就病了,如今越发是在熬日子了,每日都靠一副药吊着命。”

他说自己考科举屡试不中,继续考下去也是白费银钱,不如早点回来找点活做,给母亲减轻一些压力,也得些银钱给妻子治病。

他所说的句句带情,与林风起调查的家境一般无二,加之学问还算过关,林风起便同意了聘他为林涣开蒙。

因着衙门里还有事儿,他叫人带着王举人往后院去见秦婉和林涣,行过拜师礼,过后就可以让林涣跟着他念书了。

林涣早就准备好了,特别乖巧地坐着,只一双眼睛巴巴地往外头看,想知道自己的老师是什么样的。

秦婉打趣他:“这么喜欢念书?”

林涣挠了挠头:“之前娘不是说了吗,读书可以明理,我想当个知礼的人。”

而且他不能一直不认得字呀,现在方块里说话的小妖怪越来越多了,他有时候不认真听都听不懂,可要是认真听了,他又没有心力去关注外头人在说什么呢,为着这个走了许多次神,连秦婉都觉得不对劲了。

因此,等王举人呗领进门的时候,林涣特别高兴地就迎上去了:“先生好。”

他两手一揖,倒也像模像样。

王举人打量了他一下,朝他点点头,转头和秦婉说话:“夫人好。”

林涣皱了皱鼻子,怎么先生不理他呀。

不过他也没放在心上,被即将有先生、即将学会认字冲晕了头脑。

他们约定好了林涣从明日开始上学,每五天有两天的休沐时间,先从《三字经》开始。

拜师自然是有拜师礼的。

秦婉特意打听清楚了,比照着别家拜师的礼仪,备好了六礼,其中有:芹菜一捆、莲子、红豆、红枣、桂圆一碗,干瘦肉条十条。

全都是品相最好的束脩。

【心上人:为啥要给这些东西啊?有啥含义吗?】【文化研究专家:科普来了,芹菜=勤奋好学,莲子心苦=希望先生苦心教育,红豆红枣=鸿运高照、早起高中,桂圆是功德圆满,肉条就是纯粹的礼了,表示弟子对老师的关怀。

】【心上人:好家伙,古代人的礼可真多,不过这个老师好像直接无视了欢宝……?是我的错觉吗?】好像不是错觉。

因为王举人拎着那篮子东西就回家了。

他家在姑苏城郊的王家村里,村子有些落后。

今年雨水丰沛,为了防止太多水泡烂了稻根,这会儿地里都是挖沟渠的庄稼人,见王举人提着篮子回来都在问。

王举人便站住脚,特意把篮子提高了一点给众人瞧:“这是县令大人给我的束脩,叫我教导他们家的公子读书。”

王家村都是庄稼汉,能出个读书人就很厉害了,更遑论是给县令家的儿子当先生?一群人都放下了手里的活,盯着王举人和他手里的篮子瞧。

“举人老爷这是出息了啊!”

有人羡慕,“这是往后就成了大官的座上客了!

以后可不要忘了我们!”

王举人矜持地笑了笑:“不敢当不敢当,我家去了!”

他沿着土坷路走到了一处茅草屋前,在周围一圈的泥土石头房的衬托下,这茅草屋破旧得实在有些过分,房顶上的茅草泛着黑色,一看就是叫雨水泡久了,门房也破了个窟窿,用稻草胡乱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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