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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骑士、黑色郁金香、花生虫、暴土狗幼崽,还有一匹神骏的野马,李斯特,你是被幸运之神眷顾了吗,我有点羡慕你了。”
“我只能说,乡下生活多姿多彩。”
“猎鹰镇也是乡下,但可没有鲜花镇这么多彩。”
“那是因为姐姐经常住在郁金香堡,忽略了乡下的生活。”
“如果你想,你也可以继续住在郁金香堡,父亲并没有要赶走你的意思。”
李维斯骑马过来,插上一句。
李斯特认为这只是一句客套:“我喜欢鲜花镇,在这里很自由,想做什么都可以。”
“包括在城堡门口种草。”
李维斯指了指正在耕种苜蓿草的农奴们,开玩笑道,“以后你的城堡,可以叫马场之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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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小城堡,根本不可能起名字。
李斯特扬起马鞭:“走吧,太阳已经西斜,进不了荆棘岭深处,估计我们就得返回了。”
火龙马顺着他的心意,奔跑起来。
他要把这群骑士带入荆棘岭,至少也要猎上几头魔兽——他迟早要征服荆棘岭,将这片山丘树林纳入鲜花镇领地,现在多杀一只魔兽,将来就少一丝危险。
可惜。
这一趟打猎,只猎到了普通野兽。
魔兽比野兽聪明多了,感觉到大地骑士们体内的澎湃斗气,早早就躲了起来。
即便如此,捕猎到的猎物,也足以开一场盛大的烧烤派对。
贵族们、骑士们、仆从们,欢聚一堂,在啤酒与奶油中,大笑不止。
“呜哇,烧烤的先生,再给我一根兔子腿。”
郁金香大精灵,欢快的飞来飞去,精灵可以不用吃喝,但吃东西同样能消化。
忙碌烧烤的托马斯,赶紧递给大精灵一只烤熟并撒上佐料的兔子腿。
旁边两只小精灵,不打招呼,就自己叼跑了两块烤肉。
“香香,你吃得太快了,多咀嚼,才能体会到食物的美味。”
李斯特撕扯着手中的兔头,笑着说。
精灵太招人稀罕了,看着精灵,心情就会好起来。
何况还吃着他非常:()大龙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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