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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人生就要当机立断“小郎,你等等我啊……”
云琅走的很快,背着大包裹的丑庸在后边紧紧追赶,却被襦裙裹住双腿,跑不起来。
云琅停下脚步,从丑庸肩上取过一个包袱背在身上,然后,继续大步流星的赶路。
“小郎我们干嘛要走的这么急啊?梁翁他们还没有按照您的吩咐收拾好新院子呢。”
“不跑不成了,再不跑要是被他们知道我往黄金里面掺杂黄铜让金子变漂亮的事情,会有大麻烦的。”
“可是,那是一个好办法啊,婢子看到您把黄金磨成粉末,灵液(水银)上面黑乎乎的东西都给捞出来了……”
“傻妞,我在铸造元宝的时候又往里面加了铜……”
云琅并不担心有人会察觉,所以,当着丑庸的面他也敢说。
他坚信,阿基米德定律是几十年前才刚刚在希腊被研究出来,没道理现在就能被大汉人氏广泛掌握。
给平叟新式记账法不过是掩人耳目之计,计算虽然繁复,却依旧在他们的知识范围之内,只要下足了水磨功夫,迟早会把繁复的账目变得简单。
就像长平(再解释一下,长平就是平阳,只不过此人改动较多,所以换名字了)做的那样,找一群帐房来,只要把账目分解,没什么难度,就是时间长点而已。
至于给金子里面添加杂物,这在大汉也非常的普遍,只是那些人比较傻,往里面死命的添加比重较重而且容易融化的铅,把一个个漂亮的金锭弄得跟纵欲过度一样顶着一个青了吧唧的面孔,谁看不出来啊?硼砂是个好东西,干涸的盐湖底部就有,不过,在大汉,人们把它叫做月石,神医们一般把它拿来治病。
云琅拿来当做黄金跟铜的粘合剂,效果很好。
当黄铜跟黄金完美的融合之后,黄铜自然就变成了金子,在这个没有阿基米德定律的时代里,这就是真理。
不离开卓氏,长平不可能将羽林郎的官职给云琅的。
这是云琅昨晚才相通的事情。
否则,以长平的地位跟尊荣,吃饱了撑的才会在金钱上跟云琅为难。
长平家自从出了一个马夫大将军关内长平侯,他们对搜罗人才这种事就非常的热衷,并且独占性很强。
一个卫青就能让长平家三十年无忧,再来一个年轻的比如霍去病一类的,就能五十年无忧……一代一代总要出人才的……这样,家族才会鼎盛千秋。
骑驴找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都能通行的法则。
在卓氏捞取了第一桶金子之后,就一定要早点离开,时间长了,人就会生感情,再走,绝对没有现在就走这样来的写意。
阳陵邑并不算大,不过,二十万人的城池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通都大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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