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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生着红痣的地方,被线香烫出了一块狰狞的伤口。
“在皮肉自然长合之前,我不会用药,终身不会去掉这块疤。”
他已经做出了选择。
“做二郎挺好的,我没什么大志向,就想一辈子做家里的二郎。”
“这世上鲜少有对泼天的权势富贵不动心的,从前算我看低了你,你这小子,还真算是个奇葩。”
“泼天的富贵也得有命享啊,我这只能叫做掂得清自己的斤两。”
说着,他压低了声音,“我在西北见到了那个敬王,为人神神叨叨的,跟魔怔了似的,我可不想变成那样。”
宁不羡汗颜,老奸巨猾的敬王在沈银星眼中居然就只是这副德行?
也不知道敬王知道自己这位“皇弟”
这么评价他,会怎么想。
沈银星下定决心之后,便私下寻了个机会同母亲说开了。
别看沈夫人成日里没心没肺的,唯独这件事情瞒得特狠,甚至就连“妹妹的孩子”
,变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惊天大雷,也不甚在意,反而对沈银星烫伤自己手这件事气不打一处来。
“要死啊!
灵玥!
快去拿药来!
上药!
你敢瞪你老娘?皮痒了?哎呦你这手上留个这么难看的疤,将来哪里肯有小姑娘要你哟……”
预想中的惊天动地大闹一场并没有出现,甚至除开他们三个,消息连大房的院门都没传出去。
宁不羡想着,沈明昭要是牢中有知,也不知会不会欣慰。
秋日过去,入了冬,冬至日过,恩科放榜。
被特许以贡生身份参与考试的陶谦,在这一年另开的恩科中,成功中仕,成为本朝以商贾之身入仕者的第一人。
如此结果,令人始料不及。
而这位惊掉了全京城下巴的陶郎君,在放榜后的次日,便一身簇新银纹锦袍,出现在了沈家大门口。
陶谦手持红拜帖,对着目瞪口呆的门房微微躬身,一派谦谦君子之态:“士子陶谦,求见宁姑娘。”
登门求娶
“不必求,我就在这里。”
陶谦话音刚落,便看见一个湖青色绉裙的女子自门后款款走出,一袭衣裙,令陶谦恍惚间看到了还在洪州时的陶娘子。
他清月般的面庞柔和了下来:“阿羡。”
宁不羡回避了他的眼神,客气道:“郎君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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