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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双腿蹬直,双臂伸开平摊在床上,已经腐烂得无法辨认,上面爬满了第三龄的蛆虫。
蛆的活动造成了尸体下部溃烂。
值得注意的是,尸体上残留的表皮有些绿油油的,同时,艾莲努力辨别出空气中稍微有一些氨水的味道,造成这样的原因可能和在浴室里杀人的推论不谋而合,即尸体身上的绿色,可能是因为接触过水的缘故。
又是小动物们的“杰作”
尸体的头顶被剥得光溜溜的,露出了头盖骨,不过两侧还连着少量皮肤,一双耳朵基本上完好无损,也泛着绿光。
他又去看尸体的胸部,也是只剩下骨头,其中还是簇拥着大量的后龄蛆,与这地方基本类似的是腹股沟,差不多完全烂掉了。
手臂和腿上也有一些蛆虫,尚未形成大规模的蚕食状况。
他翻动尸体的头部——这动作引起法医的极大不满,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那点儿崇敬感顿时炸得烟消云散。
可艾莲没有察觉,翻动头部之后的结果稍微吓了他一跳,大量蛆虫受到干扰,一个个扭动起来,万头攒动地令人作呕。
最后,他的视线在尸体脖颈处停留片刻——那地方变了色的部分皮肤上深紫色的痕迹确实表明死者是被勒死的。
最后,又扒拉开一两只贪婪的“宝宝”
观察一阵手指的切断面。
然后一语不发地离开了。
丝毫没有理会法医在背后投下恼怒的目光。
你永远不该在别人的专业领域作威作福、张牙舞爪,这是最基础的谦虚原则,也是讨得个好人缘最起码的要求。
遗憾的是,因为过于专注,艾莲一时“得意忘形”
把这浅显的道理给忘了。
他走出卧室,来到大门边,低头检查了门锁——完好无损,和前两起案子一样,凶手应该是用钥匙进入的,或者具有专业的开锁技能。
这在国内的凶手不大常见,尽管艾莲本人就是干这事的一把好手。
他隐隐从中嗅到了一丝暧昧的味道,又抬头看看门外的刘队——正在询问发现者的口供,便返身往回走。
在浴室对面,他忽然停下来,从地上拾取了一枚比指甲盖略小些的玻璃碎片。
对这东西发了一会儿呆,他忽然想起麦涛不久前说过的话“我们得叫警察瞧瞧,用不着他们,咱俩一样可以搞定案子,这样才能叫他们闭嘴”
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最终还是把这个不易被人察觉、警员们疏忽了的线索,悄悄揣进衣兜里。
他又发现玻璃片边的墙壁上有一处墙皮脱落了,当时并没太在意。
他转身进入浴室——另一个昆虫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当然,比不上卧室那么热闹。
看得出来,凶手在杀人之后,将尸体移到卧室,并进行了相当彻底的清洗。
很可惜,这只能骗过人类的眼睛,却逃不开昆虫的感觉。
有为数不多的几条蛆虫扭来扭去,更多则是一龄蛆的尸体。
看来有些小家伙生命力顽强,最终找到了尸体,而更多一些则途中失败了,这倒是挺符合大自然“适者生存、优胜劣汰”
的理论。
艾莲忽然被一个细节所吸引:他发现在浴室下水的避漏边,注意到三具失败者的遗骸。
随即好奇地蹲下来,注意到避漏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便伸手拿起了避漏,一旁的警员当然为这举动感到诧异。
艾莲掏了几下,从中拿出一张满是血污、有些烂糟糟的纸制品。
他把这张巴掌大小的纸片拿到水龙头下冲洗了一番。
纸样上的图像渐渐清晰:一个女孩儿——确切的说,就是萧颖和另外一个女人——也就是这一次被害者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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