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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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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太祖的刺青在右臂上。

昭朝历代帝王身上皆有刺青,但大小不一,越至后代越小,到了皇帝时,他怕疼,身上只一块还没来得及刺完的深色。

连这,都和皇帝一模一样。

难道是牵机的余毒导致皇帝记忆受损?

李元贞顿了顿,干巴巴道:“陛下,姬将军本名锦澜,因其在显德元年上书触怒了您,为使他谨言慎行,勿走先祖的旧路,您亲自给他改名为循雅,以做警戒。”

赵珩:“……哈。”

他命犯姬循雅了。

赵珩摇了摇头,心道可真有意思。

昔年诸侯逐鹿,各国彼此倾轧,强存弱亡,赵珩刚出生时,天子分封的诸侯国还有三十四,至他当政,不过存九。

最终,乱世以他击败姬循雅,问鼎天下而终结,眼下他亲手奠定的山河风雨飘摇,最能取昭朝代之的,竟是另一位姬氏后人。

因缘际会,其仍名循雅。

他太久没说话,李元贞抬头,悄然看向帝王。

方才所有外露的情绪烟消云散,唯一能令他感觉到的,于帝王身上尚存的,只有澹然。

静得不似真人,反而像是,像是翻开国史时,那上面早就不鲜活的名字。

李元贞压下心头疑虑,又道:“臣听闻姬循雅要寻玉玺,大约会在陪都多留数日。”

玉玺吗?

赵珩忽地想起自己刚睁开眼时那个从他身上偷东西的小太监,微微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前日宫中混乱,给皇帝灌药的人既然打定了注意不想姬循雅胁迫天子,自然也会将玉玺这一受于天命的帝王凭证带走。

纵然掘地三尺,恐怕亦难以在陪都找到玺印。

赵珩长睫微动,半晌,哼笑了一声。

陪都洛陈处南地,居险峻之处,易守难攻。

且,与抚北王、宁王、淮水侯驻地相距皆不远。

据天险,拥牢城,倘守城者有几分才略,或能撑到援军勤王。

可惜,赵珩心道。

不过转念一想,陪都这样得天独厚的地势都守不住,也无甚可惜。

姬循雅明为寻找玉玺,实则是靖平军暂驻洛陈,大军需要休整补给。

还有……

赵珩以手撑颌,姿态很不端庄,“洛陈多水,乃三江汇聚之处,极便垂钓,”

他扬了扬唇,“姬氏家训是克己修身,姬将军说不准很喜欢钓鱼养性。”

李元贞沉默几息,自皇帝醒来后,性情大变,难以揣摩,他一时间难以确定赵珩所言是落难帝王的阴阳怪气,还是意有所指。

若是后者,他又开始怀疑自己的医术不精,不知道毒药居然能让人长出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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