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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的路上,又是一波波的黑衣人倒在两人面前,维可对此表示很满意,如果有可能的话,她想把这新闻扩展成纪录片。
名字她都想好了,就叫刀尖上的丧钟。
眼前炫丽的画面,再配上她专业的解说,她觉得自己肯定会火,台词她都想好了,比如说:“当初春的第一缕月光撒在哥谭的大地上,穿着黑黄盔甲的人就拿上磨得锋利的长刀从家里出发了。
她穿过满是尸体的路面,来到另外一个满是血的世界嬉戏。
这是一个杀手的古老习俗,也是丧钟平日里赖以消遣的生活方式”
“尸体,无疑是生物学和伟大杀手的共同结晶,肌体与刀锋的默契配合,让这温暖热情的内脏瞬间迸出又随即粉碎,只留下质朴的香气和空虚的躯壳”
“入春了,身处哥谭的丧钟又砍死了几百人;南部的黑箭选择使用弓箭;而距离不远的死亡『射』手更加喜欢狙击步枪;东边的西瓦女士则选择了用自己的双手,不同地区的杀手都各有所好”
看着苏明和辛迪在人群中行云流水般的杀戮技巧,她深刻地认识了血腥和暴力的美学,那些墙壁上的血迹,在她的眼中渐渐变得像是有自我意志的绘画。
每一道血线,每一片红『色』的『潮』湿,每一块内脏碎片,都像是在表达着什么,什么来自于更高层面的精神和意念。
如果这个念头让苏明知道了,他肯定会送给她一只白鸽,并且鼓励她去当导演拍电影。
现在的敌人已经后继无力了,两个丧钟完全瓦解了她们的战斗意志。
其实对于苏明来说,她们是几百人一次冲上来,还是几十人几十人一点点添油,区别不大,普通人的数量,只是个再微不过的问题。
甚至在他脑海中的种种计算里,这些黑帮份子的数量多少都不能构成一个变量,他脑中只有‘面对一群普通敌人时的前进速度’这么一个常数。
不管对方有多少人,手里拿着什么样的武器,丧钟前进的速度就放在那里,阻挡不住。
终于在消灭了最后一群敌人之后,他们来到了两扇巨大的门前,这门修得非常漂亮,一看就是高档酒店里拆下来的。
推开门,里面是一间像是书房样的大厅,壁炉还在熊熊燃烧着,但里面并没有人。
屋子里有雪茄和酒精的味道,显然是法尔科内招待了戈登,两者之间不知道谈了什么。
“是三个人,屋子里有三个人和一只猫。”
辛迪说着,从沙发上用刀尖挑起了根长长的黑『色』头发,血水滴落在沙发扶手的缝隙里,沾上了几根白『色』的长『毛』。
“为什么是猫?”
维可提出了问题,她想要更多地从侧面分析下一个受害者的故事。
苏明稍微顿了一下,尽管头疼,但他还是察觉到刚才进房间时有什么不对劲。
他笑着坐在沙发上,摘掉了自己的头盔,翻出两个茶杯来,把茶壶里的茶水倒出来尝了尝,结论是很一般,老外喝的茶叶就不是那种味道,这茶叶产地可能是南亚,感觉有些咖喱味。
水的温度还是温热,他们离开不久,他没有急着去追,而是淡定地回答维可:“因为猫是捕食者,哪怕它成为人类的宠物数千年,它依旧有着暗中观察,果断出击,无声杀戮等一系列猫科动物的特征,符合黑帮对于自己的定位。”
辛迪赞同他的观点,她坐在苏明旁边也喝起了茶,与他不同,她倒是对茶水表示了满意:“狗就不行了,狗是追捕者,犬科动物残暴凶猛,喧闹又疯狂,成群结队地行动。
只有飞车党才喜欢,用来彰显自己的威猛,到了罗马人的级别,他更多地需要展现出怀柔。”
苏明有些嫌弃地看了辛迪一眼,这么难喝的茶也能喝下去,他不再看她有滋有味地品茶:“所以我们判断这里的是一只猫,你总不会觉得法尔科内这样的黑帮大佬天天会抱着一只兔子或者山羊吧?”
就算是女权世界,黑帮大佬也不会抱着那些的,食草动物和黑帮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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