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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杖刑,是需要脱裤子,露出来屁股直接往肉上打的。
这种操作有好处,想藏个护垫减少点伤害是不太可能了,另外,万一打得严重,裤子质量不高,也可以避免血肉与裤子黏在一起……陈志面色惨白,喊了起来:“叔啊,救我,救我!”
顾正臣看向陈忠,起身说:“原来是陈典史的侄子,陈典史,你可为他说情?”
陈忠恨恨地开口:“一切听凭县尊吩咐。”
顾正臣看向徐霖与韩强:“既然陈典史深明大义,你们还在等什么?动手吧!”
徐霖无奈,举起齐眉的杖子,这棍子又名水火棍,取无情之意。
啪!
一棍子下去,陈志惨叫一声,眼泪都掉下来了,喊道:“县尊,县尊饶命,我错了,我知错了。”
顾正臣不说话。
徐霖知道,这是县尊与典史、主簿、县丞的斗争,陈志只不过是个被抓出来立威的棋子罢了。
衙役夹在中间,难做。
打重了吧,得罪典史。
打轻了吧,得罪知县。
只能规规矩矩地动手,一下接一下。
陈志今年刚满三十,平日里就坐在承发房里悠闲,哪里吃过这种痛,等打到二十杖的时候,人已经哭叫得不成样子。
可任凭他如何喊,如何哀求,没人发话,杖刑就不可能停。
啪!
啪!
清脆的行刑声令人心头发毛。
周茂站在顾正臣身后,手微微有些颤抖。
这就是县尊的手段吗?他在熟悉县衙之后,终于不再一味怀柔,而是选择立威了吗?只是这样一来,怕会激化县尊与典史、主簿、县丞之间的矛盾!
陈志抗到三十五棍时,疼昏了过去,就这样,顾正臣都没喊停,直至徐霖、韩强打完之后,才拿着文书袋,走到昏过去的陈志前,严肃地说:“县衙大小事,先找谁,我希望你记清楚!
日后若是再犯,最好是想想后果!”
昏死过去的人,自然是听不到知县的话。
但醒着的人,可没一个敢忘。
顾正臣看向刘伯钦、赵斗北、陈忠,威严地说:“至二堂议事。”
陈忠冷着脸,让徐霖、韩强带走陈志,跟着赵斗北、刘伯钦到了县衙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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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正臣坐了下来,拆开文书袋,回来的文书有两份。
上面一份文书是中书省签发下来的,内容简单明了,最核心的一句是:改前令,句容安置鞑靼俘虏,合二千二百五十六人。
送抵俘虏的日期,从最初的九月三十日,调整到十月十五日。
顾正臣看了两遍,拿起另一份文书,看到抬头“顾先生”
三个字,就知是朱标朱大郎所写。
喊先生只是敬称,朱标见到宋濂、李希颜等东宫之人时,都会习惯用敬称,以显示尊重人才、士子。
这一点上,老朱也是以身作则。
朱大郎说了一大堆,抛开细枝末节,总结出来就四个字:放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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