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眼看书

第144章 天之炽(第1页)

天才一秒记住【快眼看书】地址:https://www.nekeye.com

爱德华穿着华丽的教皇服缓慢的走在廊道中。

厚重的教皇服皮草与金属板交错,大量金银珠宝装饰点缀其上,一排排雕花管道精细排布。

金银珠宝,也就他这个旧时代活下来的人才知道这些装饰原本是如何有价值。

现在嘛。

就算金银同样流通,但只有铸成硬币才有价值。

而不同城邦的硬币是不一样的。

他这一身衣服,华丽只是其次。

说是教皇服在那之前它先是抗辐射服。

在核子世界,就算百年过去人们依然离不开抗辐射服。

就算再过千年、万年亦是如此,只要辐射还在,人们就逃不开辐射的诅咒。

就算是植入了赤骸血肉的人也是如此。

他们不仅不会不惧辐射,因为赤骸的血肉会自发吸收辐射,还会导致植入者短命。

对于凡人来说,这是不变的定理。

爱德华感受着充满活力的躯体感慨万千。

他不仅清醒了过来,还能离开血墙,并且状态前所未有的好。

神明、神力……真是奇异的力量,祂居然能抑制植入赤骸血肉带来的的副作用,并且消除隐患只留下好处。

凭自己现在这副躯体他至少还能活50年。

至于代价,不对,供奉神明的事情怎么能说代价?爱德华露出温和的笑容,只是眼中闪烁的光芒阴寒无比。

他真的很幸运,即将被猩红吞噬的时候居然被正神救下。

不对,又错了。

这都是他努力的结果。

若非他是进化教派的教主,正神‘天之炽’怎么会主动来救自己呢?多么美妙的结果。

神明,如果有了需求,祂还能高高在上吗?爱德华不知道。

因为神明的伟力实在耀眼。

但是耀眼也是相对的。

在神明降世以前,神明是不可言说的。

有时候祂同样耀眼,那是一种无法想象的耀眼;有时候祂还比不过一缕青烟,毫无意义。

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停下脚步,看向巨大拱门旁的大头电脑,爱德华想起来了。

是游戏。

玩游戏时boss一旦没有血条,那么玩家要么惧怕它,认为不可战胜;要么觉得无聊,没有血条的boss有何意义。

可一旦原本没有血条的boss亮出血条,就算击杀条件再困难,那也不叫事。

天之炽作为第一个直接参与凡尘事务的神明,祂的出手不知影响了多少人。

有的人因此变得更加虔诚,有的人因此舍弃信仰。

神明在一个从未存在过神明的世界降临,这显然不是很好的决定。

神界是神界,现实是现实。

两者终究隔着一层纱,信众还有想象的空间。

天之炽在这层纱上撕了个口子。

没有神明的世界人们的想象是丰富的,神明若不是全知全能的一旦真出现,必将无法满足所有信徒的幻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我靠赚差价暴富了玄学崽崽五岁半,这家没我都得散神医娘亲帅炸了醉枕江山酒神少年王朕就是亡国之君弟弟荒天帝也重生了满级悟性:神魔陵园扫地百年第一兵王精灵掌门人年代空间:糙汉心尖宠又甜又撩我是导演,我不比烂妙手小村医签到十年,我成圣了寻宝神瞳快穿被男主养成的那些日子惩罪者:诡案迷凶离婚后,陆总他悔不当初聊斋之问道天涯二道贩子的崛起异世养崽:空间大佬燃爆了我能进入仙侠世界重生七零:娇妻慢慢哄,军王步步宠他看见你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