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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榆愣愣地瞧着黑衣黑发,举手投足间让整个二层鸦雀无声的沈筝,眼睫蒲扇了下,心脏遗漏了一拍。
狭长的双眸团着两束炽热的火焰,跳跃舞动着,映在她染血的脸庞上,将她的轮廓勾勒地越发鲜明。
她微微勾起唇角,一头长发随风舞动。
哪怕在她身上见到过无数次这种对权利的渴望和野心,她也不由再一次由衷地感慨,称赞这种美。
这种动人心魂难以抗拒的美。
系统见事情告一段落,这才慢悠悠地感慨道:“这才是小说里的大反派啊,心狠手辣,雷厉风行,唯我独尊。”
小夏榆在脑海里跳起来揍了下那蓝蓝的小光团一下,她不是反派,她只是做了他们都会做的事。
不过,成语用得不错,她喜欢。
沈筝拿起酒杯虚空敬了下二楼的诸位,淡淡道:“今日可是沈家主的寿辰,诸位吃好喝好,沈筝就先告辞了。”
言罢,她大跨步朝门外走去,在推开门的那一霎那,她偏过头去,对着夏榆浅浅笑了一下,似乎在说,夏榆,这才是真正的我。
你还愿意……
大庭广众之下,夏榆冲上前去,紧紧握住沈筝微凉的手,跟着她一起朝外走。
沈筝的手猝然收紧,用力回握着夏榆,而后似乎想起什么,力道减缓,手掌转了个方向,顺着指缝的间隙强势插入,十指相扣。
瞧着闹出这场戏的幕后主使走了,不少沈家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面相视,不知所措。
沈妤瞧了眼胸膛急剧起伏的父亲,赤红着脸大声呵斥的长老,抿了抿嘴,率先站了起来,跟在沈筝背后走了。
如同多米诺骨牌般,旁桌的人沉默地跟随大流往外走,少数主桌的对沈家主鞠了下躬,果断离去。
陆陆续续下,整个二层竟走了大半。
与沈家的女子情况相似,沈家的旁系子孙自出生起就要服务于主家。
依照族规,他们所有的一切皆属于家族,他们的财产、他们的思想、他们深思熟虑下做的决定,都能在族中长老的一念之间朝夕令改。
生活在这样一个迂腐又尊卑森严的家族,不是既得利益者的他们,又怎会真心拥护这样一个家族呢?
微风轻拂,丝丝凉凉的风从发间穿过,沈筝紧紧握着夏榆的手,两人漫无目的地在沈家院里走着。
不远不近跟在身后的秦缨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有上前打扰她们。
索性不是什么大事,沈总明早处理也是一样的。
而后,秦缨皱着眉头远远地望着那边的死动静,脑中不断呐喊着:“死脑子,开窍啊,快开窍啊。
开窍一个也行。”
沈筝要是把她拧开沈家天灵盖一半的聪慧用在此处,她这个助理兼好友也不用如此操心。
瞧这毫无进展的项目,她真是生怕沈筝孤独终老了。
自秦缨在大学遇到沈筝,她就是一个人。
她人生的前八年,皆被兄长们遮挡住了光辉,缩在角落阴暗地瞧着他们父子的相处。
后十年,野草般肆意生长,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反抗,于是她把能犯的族规都犯了,被揍得满身是血关进小黑屋里,倔强地用石子在墙壁上刻下一个个正字。
自十八岁成年至今,已然过去了十二个年头。
三十岁的沈筝,稳如泰山,位高权重,举手投足便可轻易推翻幼时压在她身上的几座大山,成为了她幼时最向往羡慕的样子。
她的愤怒,她的不甘,她的野心,她的欲望,她三十年的一切,都花在了沈家上。
她由衷地希望,她能找到一个能和她度过一生的人,不拘于女男,只要她喜欢,她开心。
唉,秦缨想着想着便重重地叹了口气,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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