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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喜欢的吗,我帮你去说?”
其其格的脸微微一红,道:“没有,不用你多嘴。”
伏顺想了想,狐狸尾巴露了出来,道:“那你看我怎么样,我也没对象呢。
我这人不挑,当上门女婿也行。”
其其格皱起了眉头,道:“你再胡说,信不信我叫我阿爸来打你!”
宋胡缨也扳起了脸,道:“你差不多一点啊,别找揍。”
伏顺一脸无辜道:“哎呀,我又没有恶意。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
算了,当我没问过。”
他讪讪地走开了,嘀嘀咕咕地说:“涝的涝死,旱的旱死,多少也给别人留条活路啊。”
赵大海在远处搓着衣服,忍着笑道:“兄弟,人家长得跟朵花似的,你怎么敢去问的啊?”
伏顺有点恼火,道:“我也挺好的啊,身体健康,年纪又轻,还是吃皇粮的,有什么不好的?”
赵大海停下来认真看了他片刻,道:“长得矮了点,也瘦了点……还是多吃点饭吧,二十三还能窜一窜呢,等长了大个再去说媳妇吧。”
伏顺翻了个白眼,道:“你长这么大个,也没见有谁愿意跟你。”
赵大海的心愿相当朴实,道:“我能挣钱回去养活我老娘就行了,媳妇有没有的都无所谓。”
人越缺什么就越想要什么,从小就没有女孩儿愿意搭伏顺。
他攥起了拳头,执拗道:“我就是要娶媳妇,早晚娶个漂亮老婆给你们瞧瞧!”
步云邪查看着前阵子采的药草,都已经晾干了。
他拿了个铜臼,慢慢地把药锤成碎末。
听见其其格道:“这里的妖狼坏得很,吃了大家很多牛羊。
牧民们一去撵它们就逃走,杀又杀不绝。
你们来帮忙,我们真的很高兴。”
宋胡缨道:“应该的,反正有钱赚嘛。”
其其格道:“你们快把它们抓完了吧?”
宋胡缨寻思着最近的妖狼确实比之前难找多了,再过几天应该就能杀干净了。
她道:“这些妖怪是哪来的?”
其其格道:“据说它们的祖先是住在胭脂山里的大妖,叫炽尊狼姥,它被天神封印在石头里,一直在沉睡。
不过没人见过它,只是传说而已。”
段星河想起了在神州风物志上看过的胭脂山大妖,产生了兴趣,过来道:“能讲讲吗?”
其其格想了想,道:“炽尊狼姥原本是草原上的公主,她的父亲骁勇善战,是草原的大王。
她年轻的时候十分美丽,但脾气傲慢,经常鞭打战俘,让他们互相厮杀取乐,赢了的人亲吻她的靴子就可以获得自由。
很多勇士慕名来向她求亲,她都瞧不上,又奚落身边的姐妹长得不如自己漂亮。
后来妖魔把她掳走了,她被妖魔吞噬成为了它的一部分,头上长出了像羊一样的角,身上披着野兽的毛皮,嘴里长出了獠牙。
我们这里很多壁画上有她的模样,蛮吓人的。”
她说着捡起一根树枝,在泥地上划了几下,勾勒出一个人头狼身,长着羊角的怪物。
其其格道:“她是这里妖狼的祖先,又长着一身炽焰似的红毛,便被人称作炽尊狼姥了。
她觉得自己是公主,身份高贵,但别人觉得她是怪物。
她既自卑又自负,最后变成了傲慢本身。
如果谁家的女儿或者儿子太骄傲了,不森*晚*整*肯踏实干活,家里的长辈就说,要变成人头狼身的怪物了。”
众人若有所思,胭脂山在远处起伏,红色的岩石像火焰一样,隔着一层薄薄的白雾,透出一股神秘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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