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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小呢。
我可不愿意离开娘。”
林琳拉住娘的胳膊撒娇。
娘疼爱地拍拍她的头:“还小呢?都二十了。
这要在村里早就都大订了。”
林琳知道,周围很多小时候的小伙伴都小订大订了,只等择好儿办事结婚了。
在他们村,男女双方初次见面后有意,就开始小订。
男女双方再次见面时,男方就要带着礼物和钱,陪女方到集市或百货楼买些东西,可以是衣物,可以是食品,然后带着媒人去饭店吃饭,期间敲定俩人关系。
接下来双方再在媒人的沟通下,定下大订的日子。
这可就比小订隆重多了。
双方家里比较重要的亲朋好友都要出现,男方就得买更多的东西,主要是买给女方的衣物,当然越多越好,越高级越显得男方财力和诚意。
然后再带着给女方各位的食品,浩浩荡荡地开到饭店,叫上几桌菜,吃饱喝足,这就算把亲事彻底订下了。
大订后谁也不能再反悔,否则就是悔婚,那后果就严重了。
不仅钱物受损,更重要的是男女双方及家庭名誉损失严重。
所以当大订后,很快,两家就商量办事了,免得夜长梦多。
农村人结婚早,一般像林琳这就算虚岁二十一二了,是个大姑娘了,就要出嫁的。
林琳知道她娘觉得自己是城市户口,在城里当老师,不能像村里一样。
又因为自己是娘唯一的女儿,娘不舍得自己出嫁早,娘一直认为“女人出嫁早就是到婆家受罪的。”
所以自己也没有强烈找对象的想法。
男同学并没就此死心,后来又找到学校对林琳再次表白。
林琳当时委婉拒绝,说自己还没想好找对象的事。
林琳心想,他应该明白自己的意思了。
可谁知,到了周六下午下班时,林琳一出校门,那个同学竟然在校门口等她。
她当时就不高兴了,耷拉下来脸,但碍于周围人多,她并未将不悦之色表现出来,依旧像往常一样正常地打招呼。
当听到他邀请自己明天和他一起出去郊游时,林琳想都没想便一口回绝,说自己还要在家陪母亲,干家务,根本没有时间出去玩耍。
男同学却像牛皮糖一样不死心,继续不依不饶地游说,非要让林琳和自己出去游玩,还絮絮叨叨地说自己在学校时就对林琳心有所属。
林琳一听,纳闷了:怎么又有个在学校时就对自己有意的?想想自己当年在学校,就是个无声无息的小透明,而且因为青春期肥胖,有点小胖妞,自己还有点颜值自卑不敢和大家玩耍。
特别是第三年作为走读生,自己几乎就是学校——家的转圈,很少和同学交往。
就在今天上午,林琳还接到一个家在县里的同学的表白信,也是声称在学校就对她有意,还为她写过诗。
呵呵,自己怎么不知道这回事呀?我有那么大的魅力吗?当时自己要不是在办公室就笑出声了。
看完就回了信,直接告诉对方自己不愿意,更不愿意嫁到外地,以后不要再写这类信件了。
否则连同学都不是了。
这可好,下午这又来一个“上学时就对你心有所属”
。
真是烦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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