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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洺愣神。
薛洺驻足了许久。
她离了他,日子很幸福。
女儿,原还活着。
和意玉,五官特别像,只是气质完全不同。
气质像他。
不是莫离的孩子,而是他的。
她如今,还做了她这辈子最喜欢的生意,一个女儿身定是突破万难,才能成了梅家的家主。
他特别想进去,可最终连步子都没迈出一步,也没进去。
不能让她的努力前功尽弃啊。
他离开前,捡到了一个歪歪扭扭的香囊,上面绣着满满和意玉两个名字。
意玉的绣工很好,曾经他出征前,就亲自做衣服给他,又软又贴身又漂亮。
这歪歪扭扭的香囊,应该是女儿做的。
满满,是女儿的名字。
薛洺最终独身离开,他去了梅家,带上了厚厚的人皮面具,潜了进去。
薛洺要做的,便是潜入梅家,做梅家亲戚买卖的人口奴隶,寻到军粮所在的地方,混进去将其烧毁。
此次行动极其危险,违反律法的黑奴买卖不知道得多折磨人,薛洺却像不怕死一样,连个表情都没有。
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便混了进去,因为他成了奴隶,混进去也很简单,毕竟没人主动想成为奴隶,宽进严出。
薛洺便进了梅家。
薛洺在梅家亲戚的管辖的区域做工,往常高高在上衣着最为鲜艳的将军,如今却做了一个最低等的奴隶。
薛洺做的是初来的奴隶,管事的为了立威,让来的这批只得睡两个时辰,所以薛洺的日常为:
每日子时睡,等到一个时辰后,也就是寅时,被沾着辣椒水和倒刺的鞭子生生抽醒,管事的还会边打边洗脑:“你们是低贱的奴隶,要认清自己的身份。”
等把奴隶们抽得奄奄一息了,再让人去货船运货。
每日扛近千袋的货物,看看哪个人意志最强,身体素质最强,那么这个人就能活下来。
期间,还会把伤痕累累的人,夏天整个人压进沸水,烫得没有一块好皮,冬天整个人压进冰坨子混着炭火的路上,让人扛着麻袋在炭火烧得正旺的地上走,走完了当然得给最后留下的人治,于是把整个人都压进冰河里浸泡。
除此之外,还有种种服从与选拔。
种种,都是为了挑出最能忍最能干的人,其他人若是一旦体力跟不上,便会被生生打死以儆效尤,因为主事的不会多花一分钱养一个吃白饭的人。
薛洺面对这样的折磨,眉头都没皱一下,甚至还能帮扶一些老弱妇孺做工,干得极为出彩。
只是,白白的指骨都被长久以来的做工,磨了出来,指头的肉都掉了。
最终获胜的人,身上还会被烙铁烙印下象征着卑贱的“梅氏奴”
三个字,薛洺自然也有。
有被买卖的奴隶哭,又屈辱又疼痛又累,问薛洺:“大哥,你难道不会累吗?”
“不苦吗?不屈辱吗?”
薛洺只说:“身体上越痛,心里的慌乱苦闷,便会好受很多。”
“这比起我突然认清的现实来讲,太过于轻了。”
“我也想尝尝她曾经受过的折磨。”
“屈辱,疼痛,游离在生死边缘。”
薛洺就这样一步步从底层的奴隶,各种苦眉头都不皱一下地照单全收,这般的忍耐和体力,让他升到了前院的护卫,仍旧是带着那个厚厚的人皮面具。
在薛洺的有意引导下,他成功成为了梅家亲戚派去意玉院子里的间谍,做了意玉院子的护院。
他带着人皮面具,首先看到了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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