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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的灯火阑珊更凸显了他的孤寂。
更值得说的还有那些女孩们,她们是碎石缝里爬出来的,一朵朵各不相同的花。
平时在工作时,大家都以花名相称,林芳芳不太知道她们的真名,但是已经对她们的故事了如指掌。
这里的姑娘都爱美,小雨是其中最爱美的。
她睁开眼睛就跑去化妆,不把自己从头发丝武装到脚后跟是不会出门的。
不管在哪看到她,几乎八成都是在照镜子,剩下两成是借着一切能够反光的东西检查自己的妆容发型。
她开朗、肆意、尖锐,像一枝长满了刺的玫瑰,那些老男人谁都别想灌她半口酒,占到她丁点便宜。
这样的小雨也有自己内心的隐痛,她小时候家里很穷,但是生性爱漂亮。
十二岁生日那年,她特别想要一条新裙子,妈妈答应了她,爸爸却狠狠打了她。
于是小雨就离开了家,用从家里偷来的一点钱坐着客车来到了林城,先是当理发店学徒做了几年美容美发,后来手差点被那些药水泡毁了,她受不了,就跑去地下商场卖衣服,老板总想揩油,他们起过不少争执,又一次还差点闹进了警察局,后来老板娘也没给她好脸色,把她赶走了。
她和朋友来歌舞厅玩的时候看到招聘信息,就直接收拾家当搬到了附近,一直做到现在。
和小雨年龄相仿、也走得最近、玩得最好的女孩叫仙仙,从外地来的,听不出来哪的口音,只知道也是北方人。
仙仙家里比小雨家里还要穷,穷得受不了了,妈妈跑了,爸爸也跑了,姥姥去世以后,她也离开了家乡,出来谋生路,吃了不少苦,受了许多骗,也走错了挺多路。
最后来到这里,不知不觉一呆就是三年了。
……
真是。
造化好开玩笑,命运爱捉弄人。
不过也还好。
也许他们无法把握自己的人生,更不再是时代的主人翁,但也在这个不太磊落的小角落里得到了一份工作,同野草一样顽强地生活着。
小小宴会散尽,服务生们清理残骸,女孩们回到后台重新梳妆,为即将到来的夜场做着准备。
再看眼前的白英,又开始在眼皮上,鼓捣她那支睫毛膏了。
白英看到林芳芳回了后台,不回头的和她说话:“姐姐,今天高兴了吧,你可喝了不少酒啊。”
林芳芳到她旁边的梳妆台坐着,翻出一管口红补了补,“你呢?你高兴吗?”
“高兴呀,为你高兴。”
白英好像又没涂好睫毛,她在桌上翻来翻去,才找到一包纸巾,扯了一张,轻按着擦拭眼下的小黑点,过了一会才又开口:“怎么这么问?”
林芳芳不回答,突兀的问:“你这名怎么取得?是真名吗?”
“怎么可能,徐哥给我起的。”
白英没在意,笑笑,又重新刷起了那只眼的睫毛,“姐姐,我最近才知道,白英是一种草药呢,长在黄河以南,结小红果。”
她照着镜子看了又看,对自己刷出的睫毛似乎还是不满意,但是也懒得再弄,就由它去了。
白英放下睫毛膏,看着后台小小的那扇窗,窗外是漆黑肮脏的小巷,被破旧的纱窗分割成无数的小块块,她眼睛闪闪的:“我这几天一直想,等我有钱了,一定要去南方,找到我那个狠心的爹,我要问他,当初为什么把我扔在林城,为什么不要我。
最后让他看我变得多幸福,最后潇洒的走开!”
林芳芳看着她的侧脸,温和的笑着:“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
“我也相信。”
白英也笑了,她从自己的妆台抽屉里翻出一页剪下来的杂志,双手压在了林芳芳的桌面上展平:“做完这件事,我唯一的遗憾也了了,就打算去我最想去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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