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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路沉思,到家之前都没说过一句话。
林彻看得又暗爽又担心。
谁料,回家以后,她蹬蹬蹬跑上楼,然后在房间里翻箱倒柜。
“哥。”
她掏出自己攒的零花钱,“送你,收了我的礼,以后记得对我更好。”
这句话险些把林彻送走。
……林彻还没毕业,就收到各个初中招生办的电话,最后被师大附中抢去了。
师大附中得感谢一下他家的校服颜色是顾知栀喜欢的。
因为林彻之前问她,想要去哪里读初中啊?顾知栀想了想:“师大附中吧,校服是蓝白色的,好看。”
于是林彻答应了师大附中的邀请,上初中都有奖学金。
上初中以后的林彻更受欢迎了,这是叶凡哥给她说的,听得顾知栀一愣一愣。
“所以啊,顾知栀妹妹,你危险了。”
叶凡拍了拍她的肩膀,像是在叹气。
“我为什么危险?”
顾知栀不解。
“初中那么多女生,林彻要是答应她们的告白,这怎么办?”
“你得,宣示主权啊!”
对这一切事物都挺懵懂的顾知栀,并不能懂他说的什么。
告白又是什么?为什么危险?怎么宣示主权?好奇怪的问题,可自己心里这复杂的感觉,究竟是从哪里来的?等她也如愿进入师大附中以后,林彻已经初二了,他在学校越发出名。
连自己班上的同学,都听过他的名字。
“你认识林彻?!”
有同学和她一起在操场上散步时,听到这,犹如听到了大新闻。
顾知栀点点头:“他是我哥。”
“天呐,你好幸福。”
同学抱着她的手臂,羡慕极了,“有这么帅的哥哥。”
顾知栀对“好看”
和“帅”
这样的词汇并不敏感。
自己从小就是和林彻一起长大的,林彻无疑自己见过的最赏心悦目的男生。
所以见到其他的男生时,她都没什么惊艳的感觉。
没心没肺惯了。
可这种认知,在她上初二以后,经过班上女生八卦的洗礼,开始有了些许变化。
第一次听见“爱慕”
这种词眼时,她一头雾水。
初中阶段的女生们,大多懵懵懂懂,对情和爱都不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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