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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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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同时笑了笑,乜墨捏着林风的下巴,让他仰头,自己则俯身,两唇相印。

正当乜墨想要加深这个吻的时候,王小飞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他看到两人正在接吻,原地跳了两跳,像地板烫脚似的,他转身出去,可在门口待了两秒,又再次进来:“爸,三弟来了!”

已经和乜墨分开的林风:“……”

他已经麻木了。

甚至一时间想不起来他第三本小说写的什么。

王小飞看着茫然的林风,顶着乜墨那张被打扰后的不爽脸,把墨镜取下来递给林风,林风戴上后,看了两眼,便把墨镜取下来还给了王小飞。

此时他已经很淡定了,哪怕这本小说是《盛胥》。

他缓缓拉住身旁乜墨的手,眼里闪烁着泪光,真诚地说:“乜墨,救命。”

对祈昊景,他虽然怕,但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因为祈昊景的原型是他哥林翊,他一是怕二是烦,再来是噎。

高二的时候他才多大,恶整出来的报复文,一想到里面的情节,哪怕他再讨厌他哥,也觉得臊得慌,那是对自己年少无知时干的蠢事的懊恼和尴尬。

但《盛胥》,他是真的有点虚了。

因为里面的男主,一开场就……自宫了。

写这篇文时,林风已经高三毕业,那时候的他和家里矛盾很尖锐,也是他的叛逆最高峰,从《全释楠刃》之后,他的评论区就多了很多读者叫他太监。

这些读者不是调侃,是真骂,他们一边被林风这种剑走偏锋的剧情深深吸引,一边又受不了林风总是胡写,以折磨笔下角色为乐。

林风一开始没习惯被骂,还会和人吵,后来他懒得费手指跟那些人骂架,干脆开了一本文,里面的男主就是太监。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学会了用码字气读者。

《盛胥》的男主就叫盛胥,名字也很好理解,就是肾虚。

因为是为了取乐,盛胥一开始自宫的理由非常弱智,他九岁那年,母亲告诉他睫毛剪了可以长得更粗更长,她说这话时,旁边有邻里便逗乐他,说他把小叽叽切了,以后也能长得更长。

盛胥便玩笑似的,拿剪刀自己给剪了。

林风给他的设定是,盛胥虽然剪了,却十分重欲,还睚眦必报,整一个林平之和韦小宝合体。

后来盛胥还真进宫当了太监,那时候正流行后宫文,盛胥一个重欲的真太监,格外受公主娘娘喜欢,但他却无可奈何。

林风故意把内容写得香i艳,每次都看得读者抓心挠肝,可因为主角是个真资格的太监,再怎么香i艳,也没办法上本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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