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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拌萝卜丝。
有了一道油腻的菜,就该再来道清爽的。
还可以再拌点杏肉丝进去,一样脆口,还再添几分酸味儿,更是开胃。
其三……我决定先看看情况。
若谢玉衡买的肉够,就做萝卜炖肉。
若是不够,拿蛋来代替也行。
总归是汤,热乎乎的,很适合微凉的早晨。
加上前头包过甜酱肉丝卷的薄薄煎饼,足够两个成年男性吃饱了。
有了主意,余下就是等谢玉衡回来。
考虑今晨耗在吃食上的时间一定颇长,我还主动研了墨,先把写字功课做好。
右臂上的伤已经结成一条长长的疤,再无崩裂风险,我却还是用左手书写。
半是习惯,半是前头其实试过,发觉自己右手写字同样难看,不怪谢玉衡总怀疑我其实不曾读书。
我倒坚持认为自己有曾进学,否则如何认得话本上的字?最多最多……嗯,没学几年。
我摸摸鼻子,倒不心虚。
若真如此前所想,家里爹娘是开酒楼的,我岂不是会算账就行了。
像当下,我就很会算:谢玉衡给我的功课是一天十页字。
总量在就行,对每页写多少没有严格规定,内容更是随我心意。
看着挺宽松吧,但若我真只把“沈浮和谢玉衡是好朋友”
单列出十张纸,他肯定要不高兴。
相反,若是我在一张纸上把这句话写十遍,他定是会夸我。
想到他笑眯眯说我做得好的样子,我唇角忍不住勾了勾。
等低下头,却没真把自己当玉岩屋个复写机器,而是找了篇话本抄。
哼哼,我才不想当谢玉衡的好朋友。
要做就做话本里的“书生”
,早晚有天和谢玉衡月下定情、你侬我侬。
怀揣这般雄心壮志,等谢玉衡回来,我乖乖给他看自己刚写完的纸页。
谢玉衡果然道了句“写得好”
。
这还不算,他又开始从一撇一捺里细细分析那些烂字究竟好在哪里、与前些日子的功课相比进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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