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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摸摸。”
她的眼光无邪而单纯。
丹虎终于有时间,点了个发送,“你不是正在摸吗。”
他笑得相当得意,很清楚这副皮囊是全方位的好。
“就是那里啊,你问我敢不敢,要不要的嘛!”
她手叉腰站在沙发上,他自己说过的话,怎么能忘了呢。
“来真的?”
丹虎向后靠,语气很是高深莫测。
其实他真有点搞不懂这婆娘了,几个小时前还说讨厌,深夜失心疯了吗。
他之前想着得循序渐进,从低到高,把她哄放松了再说。
结果话音刚落,她就从下到上地把身上的睡裙给脱了,身段像杨柳枝条似的,迎风招展般贴过来。
这虽然很好,但是他还没准备好——“乖乖,你慢着,我得下楼买个东西。”
“不用!
我有!”
从茶几下面拿出那天家瑜捡二手货的时候,塞给她的小玩意儿。
其实孟惟一直有点理智跟天性上的分离,家教严,她打小被养得很乖很老实,所幸靠着自强不息的自学,该懂的都懂了,就是听不得那方面的下流话。
好姑娘怎么能拿着那个那个呢,公共场合怎么能摸这里那里呢!
可她的天性就是大剌剌,常年保持一种赤子般的好奇心。
对丹虎的羞涩,一开始还是有的,频繁的肢体接触后,这种羞涩也消退了。
嗯?就这?然后呢,然后呢?赶紧进入正题吧咱们!
流浪人艺术团
这家伙难不成真是个工作狂吧?呃……学习爱好者?孟惟睡过一觉醒来,天还没亮,就见他又把电脑搬到床上,凝神思考,阅读全英文的页面。
她以前真的以为丹虎是不读书的,因为他看起来有很多时间忙活别的事,玩游戏,玩牌,踢足球,玩车,约会,还跟伊萨卡他们定期参加帮派事务。
自从跟他住在一起后,才知道他每天都有花时间做正经事,只是喜欢在外装作“我是个文盲,我对学业一窍不通”
。
猴子以前说过,哥几个该临时抱佛脚的时候该抱都得抱,别跟丹虎瞎混,他考试周能出去喝酒是因为他已经稳了,别人学他就得挂科。
听到孟惟说他爱装文盲的高论,丹虎笑了一下,“我以前混的是侯子诚的傻逼圈子跟伊萨卡的不良帮派,要让他们知道我每天都跟导师保持联系,老实写作业,跑代码,我面子往哪里放啊。”
她缩在被窝里,“装酷。”
只露一双眼睛瞄他,暗中观察。
他在键盘上划来划去,点开一些新页面,“差不多吧。
我得弄一个毕业证,回国找个公司打工会容易点,就这么过日子呗。
放以前,我可能还不一定去打工,做点容易的事也能来钱。
但是今后我们在一起过日子,不打工不行了。”
这话让孟惟心花怒放,埋进被子里打了几个滚,被子都被卷到她一个人身上。
“以后”
,“一起过日子”
,这几个词让她兴奋得平静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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