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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上学期,小夏也找到了实习,为了工作和上课通勤方便,想另外在外头租房,于是我便提议搬来一起住。
反正还有客房,离学校和实习地点都近,家里也没人,通宵赶工作或者功课也不怕打扰,还能省点房租。
小夏也没多想,就答应了。
随着小夏的搬入,我独居了几个月的家,终于又多了一丝人气,不再安静得让人发慌。
两人都要实习和上课,本该更少相聚的时间,因为同居的缘故,反而变多了。
虽然同居这个词在我们之间不包含任何曖昧成分,单纯的不能再单纯,説成同住可能更合适,但我仍因此而独自在那沾沾自喜。
白天忙于实习和上课,晚上两人一起吃晚餐,空闲时再去打个球,看场电影,一切对我来説都很美好。
是的,仅仅对我。
某天,在夜市瞎逛吃着夜宵,小夏点醒了我。
平时的夜市人潮比起周末稀疏了点,小夏手里拿着着烤串,嘴里念着还要去买些臭豆腐,走着走着,却停在路中央,怔怔地看着前方街灯下的街头表演。
家附近,这路段的夜市经常会有人献唱,以往小夏并没有为此驻足,还以为对街头表演没什么兴趣。
小夏的神色专注,我也不愿打扰,安静的陪着。
一曲结束,小夏走上前,在艺人的罐子里放了些钱。
艺人道了声谢,便开始下一曲,而小夏没有丝毫留恋,对我打了个招呼,然后转身就走,朝的是回家的方向。
我立马跟上,问道。
“你不买臭豆腐了吗?”
“嗯,不想吃了。”
小夏笑着道。
她的表情和语气都很正常,以致我也没多想,只当她吃饱了。
走了一路,脱离了人流,经过一条安静的小巷,刚才火树银花的热闹也仅隔了两条街,却好像翻页般不復存在。
昏黄的街灯下,和小夏相伴着散步回家,有种心安的幸福感,就算只是我一人的美梦,我也希望它持续下去。
当我沉浸其中时,安静许久的小夏开口。
“刚才,那个人唱的是孙燕姿的《我也很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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