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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此时还是上午,杨桉思索了一下,很快从厨房找了个碗塞进怀里,紧接着离开了家。
回忆着昨晚半夜那声惨叫传来的方向,杨桉很快走到了街道的尽头。
即便是隔着一段距离,杨桉一眼就看到了已经被盖上一张草席的尸体,还有触目惊心的现场,到处都是鲜红的血迹。
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血腥气息。
他看了一眼那张草席下的尸身,很快辨认出了死者的身份,是平日里在街上卖豆腐的一个俏寡妇。
距离昨晚出事已经过去了几个时辰,此时尸体都恐怕已经完全冰凉。
杨桉暗叹了一声可惜,转而打量了一下四周。
自从九南镇有妖魔出现之后,平日里即便是大白天光,也很少有人会在街道上毫不畏惧的出现。
那俏寡妇的尸身无人收敛,草席也不知是谁给她盖的,但还算是留了个最后的体面。
除此之外,最喜欢看热闹的那群人已经完全没了踪影,恐怕现在都没有这份闲心。
没人正好!
杨桉鼓起勇气,咬了咬牙,从怀里将碗取出,快速的向着尸身所在的位置跑去。
等到了尸身近前,他也没敢掀开草席看个究竟,只是扫了一眼最鲜艳的地方,然后将手中的碗伸了过去。
尸体的腰腹处有个很大的缺口,血液还未完全凝固。
杨桉拿着碗稍微用点力气一刮,顿时感觉碗中装了不少,便快速的原路返回,就像是做贼一样,实际上他的内心也真的紧张无比。
幸好一路返回也没遇到任何人,没有其他人看到,等回到家里关上了房门,杨桉这才松了口气。
看着碗里装了半碗红色的血液,这便是杨桉提前做的准备。
点灯法需要以指为烛,以血为火,可没说一定得是他自己的血,先用别人的血实验一番,若是实在不行再另做打算。
他倒也不是没想过用牲畜的血,只是现在这个环境,连只老鼠都见不到,只能出此下策。
回忆着纸页上所有的内容,每一个细节杨桉都记得无比清晰。
他伸出右手食指在碗中轻轻一沾,指头顿时变成了红色。
忍着心中的不适,杨桉开始按照心中记下的内容,口中默念着口诀,同时除食指外的其他手指也在掐动着复杂的印决。
第一遍虽然有些生涩,但最终却十分顺利的成功了。
伴随着口诀念毕,杨桉的印决也掐到了结尾,突然感觉食指指尖传来一股湿润的温热感。
红色的血液就像是热油上噗呲一声被点燃,瞬间生起了一株指头大小的红色火苗。
这火苗并不大,但是散发出来的红光却是将整间屋子都映得通红,仿佛渲染上了一层红色的滤镜。
很奇怪的是,明明是火在杨桉的指尖燃烧,他却只能感受到一股淡淡的温热,并没有被灼伤的痛感。
而杨桉看着火苗的出现,以及难以言喻的某种精神上的满足,也同时变得激动起来。
“我肯定是个天才!”
一遍就成功了,这给杨桉内心带来了极大的成就感。
欣赏着指尖的火苗,仿佛具有某种奇妙的美感,直到过去了好一会儿,杨桉才抖了抖手指,将火苗灭掉。
他又重新将手指伸入碗中沾了些血液,继续重复的练习,务求将点灯法完全熟练。
时间一晃眼很快就到了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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