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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孺子不可教也,太粗鄙了。”
林双颦将手里的镊子放到托盘上,拿起纱布粗暴地给沈云缠上。
“林姨,疼!
啊!”
“别嚎!
小声哭!”
林双颦包扎的动作利索,一边干活还不忘给员工做职业培训。
林双颦将沈云上半身包扎成一个白色的大粽子,用了最好的伤药。
这是以后能给她赚钱的漂亮宝贝,身上一点疤都不能留。
她向来看不上那些打骂员工的同行,对摇钱树怎么可以那么粗暴。
要用爱感化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让他们心甘情愿地给自己赚钱。
沈云缩在角落里举着勺子在吃员工餐。
“诶,小云呀,孟泽对你怎么样?”
林双颦坐在沈云的对面,用筷子挑盘子里卤得软糯透味的猪肘子吃。
“很好。”
沈云眼巴巴看着林双颦的猪肘子,又低头看着自己的水煮豆腐拌白菜。
至少孟长官会给他肉吃!
我的孟长官啊!
你怎么死得这么惨!
“孟泽对我们这些商户也挺好的。”
林双颦被小孩可怜巴巴的眼神盯的头皮发麻,叹着气夹了一块带皮的肉给他。
“害,你说怎么突然就打仗了呢?”
她作为既得利益者,这些年就全靠着穆家在赚钱了。
穆虚文好色,听说那个不成器的儿子也随他。
这父子俩好色对林双颦来说,就是源源不断的钱和无人撼动的地位。
她给穆虚文找了那么多漂亮美人,没想到自己收养了快十年的干女儿居然杀了穆虚文。
难怪这孩子主动要去给穆虚文那个老家伙当小妾呢,原来是间谍啊。
林双颦感叹着呢。
锦衣亲自推开休息室的门进来了。
“干妈,听说我手底下有几个不长眼的东西冲撞了您。”
林双颦穿着深蓝色的旗袍,手里却抱着猪蹄在啃。
见到来人后,放下猪蹄,招手让锦衣过来坐下。
“瞧我这小闺女,穿军装比穿舞服帅气多了。”
锦衣“流浪”
到江都市的时候才十五岁,无儿无女的林双颦对这小闺女一见如故,没想着要让她赚钱,就当亲女儿养着。
如今十年过去了,小闺女早就长成了大闺女。
也可能十年前就是个心智成熟的优秀间谍了。
“你说说,你们联邦招人怎么比我这个舞厅还不挑,什么烂虾臭鱼都往家里收罗,家里不得腥死!”
“江都市谁当老大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是不关心,但他们一天天在这条街上胡作非为,这治安怎么比穆虚文这个暴君统治的时期还差!”
“干妈,我会转告总指挥,这几人自会处理,您别为他们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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