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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敬不如从命,多谢太子美意。”
顾辛夷双手接过剑,冰凉的剑身上,依稀还残留着郑景昭掌心的温度。
风吹起郑景昭两侧鬓发,他清贵的面容,多了几分凌乱美。
“北行漫漫,一路珍重,到边城后,记得给孤写信报平安。”
说到写信时,郑景昭红了脸。
他怕顾辛夷看出他的心思,又怕她完全不知自己的心思。
顾辛夷又怎会看不出太子淡定从容下,隐藏的紧张和纯情。
她解下自己的佩剑换上长风,将佩剑递给郑景昭:“殿下,这是我的剑,还请您收下。”
送香囊、玉佩太暧昧,想来郑景昭也是明白这点,所以送了剑。
他接过剑,只觉掌心一沉,心中某个地方似乎也被填的满满当当。
“我会收好你的剑,等你回京。”
郑景昭神情郑重,顾辛夷望着他的眼睛,唇角微微挑起:“时候不早了,殿下请回吧。
对了,我的剑之前没取名,现在它叫——秋水。”
话毕,她身姿轻盈的跃上小毛驴,头也不回的离开。
郑景昭站在原地,目送顾辛夷身影渐行渐远,指尖从冰凉的剑鞘抚过,耳畔回响着她的话。
秋水剑,长天剑,秋水共长天一色。
她说自己的剑之前没取名,现在叫“秋水”
,真的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郑景昭紧握剑身,唇角挑起,眸中绽放出灿烂笑意。
…
大雪飞扬,入目所及一片荒凉。
抵达边关时,已经是冬日,顾辛夷穿着单薄的蓝衫,骑着小毛驴,优哉游哉的走在路上。
群山银装素裹,天地茫茫然连成一片。
雪光太亮,容易引发雪盲症,顾辛夷不怕这个,一双明若星辰的眼睛,惬意的打量四周。
官道上没什么人,路边每隔十几里,就会有一间简陋的茅屋,这是给路人临时取暖用的。
茅屋简陋,但里面放了火折子和干柴,要紧时候可以救人性命。
远处村落一片寂静,这样冷的天,如非必要,老百姓通常不会出门。
离边城大门还有二十多里路,官道附近的村落,渐渐多了起来。
天寒地坼,小毛驴在灵气的滋润下,不仅没瘦还胖了许多,撒蹄狂奔时,只留下一道模糊的残影。
不过通常情况下,怕不小心吓到别人,顾辛夷不会让元宝跑那么快。
临近边关,为了解边境百姓的日常生活状态,她特地放慢行进速度,每到一个村子都会停下歇歇脚。
顾辛夷容貌秀丽,穿着打扮和五官轮廓,都是大平国人模样,村民对她十分热情。
村子里不全是大平国人,每个村都会有几个,因为各种原因混了胡人血脉的面孔。
他们无论在大平还是胡人部落,都是受到排斥的存在。
两个民族间充斥着血海深仇,城外的村子,几乎每个都被胡人骚扰过。
这种情况下,又有谁能毫无芥蒂的接纳混了胡人血脉的孩子,尤其看不起那些自愿嫁给胡人又被抛弃女人生的孩子。
胡人将汉人视为两脚羊,自然不喜欢体内流着汉人血,五官也像汉人的混血儿。
顾辛夷住在村口姓丁的一户人家里,家里一共三口人,婆婆和守寡的儿媳,一起照顾刚满十岁的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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