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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是河,但里面没有一滴水,有的,只有乌密的黑发,以及凝固成痂的黑褐色血块。
在见惯了诸多诡悚离奇的场景后,约翰的心理素质明显有了质的飞跃。
至少在“发河”
沿岸,他并没有吵闹,甚至还有“闲情雅致”
与史蒂金商讨接下来该去往何方。
约翰:“史蒂金前辈,我们为什么不在登陆的海岸边搭建庇护所?”
史蒂金:“那里有其他行军蚁遗留的气味,一旦起风,怪物必然会闻到这股异样的气息。
他们之所以能活到现在,无非是幸运女神的垂青,在绝对的恐惧面前,运气不过是苟活片刻的道具而已。”
史蒂金微抿一口清水,在这段勉强算是“休憩”
的时光中,他依旧没有放松警惕,而是一边环视着周围的环境,一边聆听着周围的怪音。
对于约翰的低声哀怨,他没有听进去一个字。
突然,他听见一阵诡谲的音律从远方缓缓飘来,还未等约翰反应过来,史蒂金便一手把他按进了“发河”
,并用上面飘荡的黑发,为其粗略地做了伪装。
发丝飘进鼻腔内的触感极其瘙痒,丝端抓挠眼角的感觉亦不好受,然而,在生死存亡之际,约翰知道轻重缓急。
他将头埋进黑褐色的血块中,即便腥臭的气味无不挑战着他的生理极限,但他还是凭借着自己的顽强意志,忍住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响。
好在那头怪物只是路过,它并没有将注意力放在“发河”
上那两块略微凸起的肉球,至于其哼唱的曲调,虽然晦涩难懂,但史蒂金还是将其烙印进了自己的脑海之中,这并不是史蒂金的有意为之,而是这段经文的侵蚀腐坏——这是一种模因污染!
而这段经文的内容,大致如下:
“我杀死长有三头的特瓦希特利之子,我将那些邪恶的耶提苦行者交给豺狼。
我撕毁许多协议,杀死天上的许多波罗诃罗迪耶们、空中的宝罗摩们和地上的迪罗甘遮们,而我本人毫发无损,知道我是这样,那么,无论做什么事,偷窃,杀害胎儿,杀害父母,他的世界都会毫发无损。
无论犯什么罪,他都不会脸色发白。”
“我是气息,智慧自我。
你要崇拜我为寿命和永生。
寿命是气息,或者,气息是寿命。
只要身体中有气息,就有寿命。
在这个世界上,依靠气息获得永生,依靠智慧实现真正的意愿。
崇拜我为寿命和永生,他就会在这个世界获得寿命,在天国获得永生,永不毁灭。”
“唯独气息是智慧自我。
一旦它掌握了这个身体,就会使身体站起。
因此,应该崇拜它为赞歌,确实,正是它在智慧中获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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