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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同事们抱着东西进了公司,陈寻眼睛动了动,鬼鬼祟祟靠近洛谙道,“洛啊,你家这位,也还挺高调?”
这请个下午茶,搞出这么多花样?洛谙听闻,立刻便知道了他的意思,他在说那天的殷斯景的宾利高调,也在说今天礼哥送吃的高调。
但这可不对!
她立马反驳道:“nonono,礼哥才不高调,他应该只是帮忙定了吃食,至于怎么配送肯定是店家该考虑的事情。”
这些服务,显然都是店家准备的,跟礼哥有什么关系!
陈寻挑眉,并不是讶异洛谙的回答,而是讶异洛谙对这位“礼哥”
的维护程度。
毕竟,他之前说那位宾利哥高调,她可从来没反驳过什么。
看来,是真爱?不过也是,都结婚了。
话都说到这里了,洛谙给殷斯景也正个名。
“还有殷斯景那人,虽然的确挺高调的,但绝对不能是通过那天他来找我得来的结论。”
洛谙轻轻一笑,有些无奈。
他那天来找她,开的只是一辆中规中矩的宾利,就车牌亮眼一点,其他的,啧,已经算是低调中的低调了。
他车库那些奇形怪状的超跑,拉出来哪一个不得买十几辆宾利。
礼哥,殷斯景,陆少恒……他们那一圈朋友,其实都还蛮低调的。
尤其是礼哥,那种大隐隐于市,谪仙般的气质,相处起来很难让人感觉到距离感,反而如沐春风,像是和,一位长者相处。
站在一旁的陈寻:……说话说一半是什么意思,还有你这一脸迷妹的表情是要嘛呀!
当初信誓旦旦地跟他说,找对象一定要找个弟弟,弟弟阳光又开朗,不仅能提供情绪价值,还能对她百依百顺,这样会很有成就感。
结果,最后还是找了个“哥哥”
?看她这崇拜的模样,这位“礼哥”
,怕不是一位哥中哥吧。
能让洛谙崇拜的人,还真是少见。
车边的冰激凌终于装箱好了,洛谙过去拿了一个在手里,拆开,品尝,陈寻则认命的将一整箱都抱了起来。
“王叔,那您也回去吗?”
洛谙转头,见王叔依旧在一旁等候,问了一句。
“洛小姐,时先生说晚上您可能要用车,我给您把车停在车库了,我搭时雨轩的车回去就好。”
王叔微微欠身,将车钥匙递给洛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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