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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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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自己吃的太撑,不想坐车。

但爸爸推着我坐上去。

我还记得那天下雪,车子里很暖和,空调热风吹得我一阵阵晕眩。

我记得爸爸充满羡慕的表情,他干皱的眼窝里,眼睛像有泪光一样亮着,四处张望,夸大伯买的车子气派。

我在心里咒大伯,咒他喝了酒看不清路,把车子开到田埂里撞坏。

但是这段路太短了,一下就开完,平平稳稳停在我家狭窄的院子前,惊起狗吠和鸡棚里的扑翅声。

父亲下了车还在感叹那辆车子漂亮,仿佛喝进一口茅台,含着留在鼻腔里的车座皮革味来回晃荡。

我父亲不会开车。

他今年上半年去世的。

一辈子也没买过车。

我长大成人,开始赚钱之后,最想要的就是买车。

我觉得自己有了车,才算是真正摆脱了童年里那段穷困的生活,我想开一辆好车回家,让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高兴……

上大学的时候,同寝室有个男生家里很有钱,他高中一毕业,家里就给他买了豪车,让他开车来学校。

他带我们出去兜风。

我坐在他的车上,风从车窗里吹进来好舒服,带着路边的花香。

我无意间在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表情,发现自己的眼神和父亲一模一样。

在那一刻我真的好恨,我恨自己生在这么不公平的世界上。

于是当我开着属于我自己的车,带乐乐去幼儿园的时候,我看到他坐在副驾驶吃早饭,一口一口那么专心地咬着三明治,一点儿也不把自己所坐的车子放在心上,认为自己拥有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

这就是我向往的童年的样子。

贫穷是有烙印的,烙在我身上,但不必烙在我儿子身上。

我想,这就是我向往的人生。

我给了乐乐我不曾得到的。

不过,如你们所知,我后来还是把车卖掉了。

在绸州养车太贵,犯不着。

而且我还向宝楠姐借了钱。

我觉得对不起他们。

是的,二手车卖出去很亏。

总之这整件事——是我来到绸州以后做过的最后悔的事。

我知道自己不对,我接受之后该受的惩罚,该交代的我都已经跟警察同志说了,他们经纪公司那边牵的线,其他事我也不清楚了。

……在把那辆车送走以后,我的心里平静很多。

只是偶尔想起自己开着那辆车在高架上兜风时的感觉,依然还是充满渴望。

再后来我认识黎鹤了,和她在一起了。

我发现黎鹤就是我所渴望的那种生活的样子。

我爱上她再自然不过了,不是吗?

我还记得她第一次来我家里的时候,她看着我放在床头的书,用手扒拉两下封皮,望着我笑:“《成功的第一步》……你说喜欢看书,就是看这种书呀?”

我听出了她的揶揄,也懂那种揶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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