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快眼看书】地址:https://www.nekeye.com
嗯,伙食也比较差,不过这是可以改善的,赵飞宇决定今天就改善一下伙食!
他从火堆边拿起一个石头揣怀里,提起箩筐,就往红松林里走去。
向西一公里多,红松树下的土坡里,有一窝野蜜蜂,它们的蜂蜜是赵飞宇今天的目标。
转化成鸟形,赵飞宇大摇大摆的来到土坡上,只见上面有一个七八公分的圆洞,偶尔有几只指甲盖大小的蜜蜂在这里进出。
这是前几天赵飞宇搬驼鹿肉时就发现的蜂巢。
大多数鸟类是不怕蜜蜂的,甚至像蜂鹰、燕子、山雀一类的羽族还会以蜜蜂为食。
当然,变大了很多倍的羽族是看不上这种小蜜蜂的,他们主要吃一种五六厘米大的巨蜂。
不过对赵飞宇来说无所谓,有蜜就行。
他用自己锋利的喙把蜜蜂巢穴的洞口啄大,很快就看见里面一层累着一层的蜂巢。
蜜蜂围着他转悠却无从下手,覆盖着羽毛的地方它们只能戳到羽毛,裸露的地方只有长满鳞片的脚和由角质构成的喙,更扎不到。
幸好赵飞宇不算贪心,他把一半的蜂巢取出来放进箩筐就不再继续,毕竟不能竭泽而渔,蜂蜜是蜜蜂过冬的食物,要是他全拿走了,蜜蜂岂不是要饿死。
为了来年更好的薅羊毛,赵飞宇还把土填回去一些,把蜜蜂的巢穴还原。
提着箩筐飞回去后,赵飞宇从他的原始冰柜里掏出驼鹿的里脊肉,放进冷水里解冻。
没有密封条件,冷冻的肉会随着时间流逝,变干变硬,不过这块里脊肉解冻后还算新鲜。
把里脊肉切成厚片,又在上戳出一些小眼后,赵飞宇把蜂蜜从蜂巢中挤了出来涂抹上去,让这块肉充分吸收蜂蜜入味。
他还给肉按摩了一会,注入他深厚的爱意。
点燃土灶台,架上一块干净的石板,拿肥肉涂抹一下,等石板烧热就可以把吸收好蜂蜜注入了爱意的蜜汁鹿排放上去了。
脂肪多的一面多煎一下,脂肪少的一面少煎一下。
从焦黄到微微的焦黑,随着油脂发出滋滋的声响,蜂蜜和肉发生奇妙的化学反应,让空气中充满香甜的气息。
赵飞宇忍不住咽了口口水,然后听到旁边也传来一声清晰的口水声。
他一转头,就见楚鹰不知何时悄摸摸来到土灶边,以狗狗蹲的姿势蹲在了他旁边。
被吓得羽发竖起来的赵飞宇尖声问道:“你什么时候来的,吓死我了!”
楚鹰两眼放光地盯着鹿排:“我一直在红松树上…”
用两个木棍当筷子,准备把肉放进嘴里的赵飞宇,被楚鹰目不转睛的死亡视线看得有点下不去嘴,莫名有种让自家狗狗看着自己吃独食的罪恶感。
犹豫一会,他把肉分成两半,自己吃一半,另一半用筷子夹着喂到楚鹰嘴边,让这个没吃过啥好东西的可怜孩子尝尝味。
清甜醇香的汁水在口中爆开的瞬间,赵飞宇只能赞一句美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